時間:2025-01-14 09:31
來源:VOCs減排工作站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司法部各領導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有關情況。
可以說,執法檢查在VOCs治理領域是我們常討論和遇見的問題,環保督察和幫扶的形式及頻次不少,行業內也經常碰到安全和環保領域執法及政策、標準有沖突的地方,比如前段時間我們曾分享的報道“環保部門要求廢氣密閉收集,安全部門要求通風,環保與安全沖突,怎么辦?”。
在本次吹風會的答記者問上,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劉波就提及一則具體案例涉及安全與環保要求的沖突:“比如有的印染企業反映,車間生產的時候如果粉塵濃度過高就有可能引發爆炸,不夠安全。但是從生態環保的角度,如果這些粉塵溢出窗外又會造成環境污染,那么企業生產的時候怎么樣平衡不同角度的要求?遇到這樣的情況,《意見》就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提請本級政府或者是上一級行政機關進行協調,避免因為標準的不協調不一致導致企業無所適從,讓企業甚至去承擔一些不利的后果。”
下面我們來具體看看劉局長在吹風會上回答記者的原文內容,在2025年,我們涉VOCs排放的企業,在面對新形勢下的VOCs合規檢查時,有哪些新的檢查及監管方式/體制的提升?
部分報道
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 劉波: 感謝您的提問,關于這個問題,《意見》主要從三個方面作了規定。
一是要清理檢查事項,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
按照文件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梳理并公布在本領域內的檢查事項,對這些事項要實行動態管理,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要堅決清理。法定依據發生了變化的,要及時調整。對于那些沒有實際成效的檢查要堅決予以取消。檢查事項未經公布的,一律不得實施。
二是要明確檢查標準,杜絕隨意檢查。
關于企業反映的檢查標準不透明的問題,《意見》要求,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在2025年6月底前,梳理并公布本領域的行政檢查標準。對于企業反映的檢查標準不一致,有的甚至不同領域標準打架的問題,實踐中有關主管部門從各自職責出發制定了本領域的檢查標準。從行業管理角度看,這些標準具有合理性,但由于缺少統籌,有時候在具體的標準適用過程中會發生沖突,讓企業產生困擾。比如有的印染企業反映,車間生產的時候如果粉塵濃度過高就有可能引發爆炸,不夠安全。但是從生態環保的角度,如果這些粉塵溢出窗外又會造成環境污染,那么企業生產的時候怎么樣平衡不同角度的要求?遇到這樣的情況,《意見》就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提請本級政府或者是上一級行政機關進行協調,避免因為標準的不協調不一致導致企業無所適從,讓企業甚至去承擔一些不利的后果。
三是要嚴格檢查程序,確保檢查規范有效。
為了規范檢查活動,《意見》從三個方面對于如何開展檢查作了程序性規定,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閉環。《意見》要求執法主體在實施檢查前,要制定檢查方案并且報單位的負責人批準。行政執法人員在實施檢查中,首先要出具檢查通知書,出示執法證件,同時檢查過程中要制作筆錄。執法主體在檢查完成后,要將檢查結果及時告知企業。之所以做一系列程序性的規定,就是為了避免檢查的隨意性,規范檢查按程序進行。《意見》中還要求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堅持過罰相當的原則,可以依法采用提醒、告知、勸阻等方式進行處理的,更多采用柔性的執法方式,可以不罰或者免罰的就不罰或免罰,著力為企業營造一個寬松、良好的發展環境。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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