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1-16 09:04
來源: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發文,對重慶市長壽區調入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系統實施庫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給予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本次安排2025年第一批中央大氣專項資金926萬元,其中重慶積藝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備升級改造項目110萬元、重慶永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加熱爐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項目210萬元、中國石化集團重慶川維化工有限公司乙炔東區碳黑槽VOCs治理項目606萬元。
重慶積藝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重慶永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化集團重慶川維化工有限公司: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2〕106號)、《重慶市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渝財環〔2023〕52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對我區已調入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系統實施庫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給予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支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安排計劃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環〔2024〕82號)和區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長財建發〔2024〕78號)要求以及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系統我區儲備庫項目調入實施庫時資金安排情況,本次安排2025年第一批中央大氣專項資金926萬元,其中重慶積藝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備升級改造項目110萬元、重慶永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加熱爐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項目210萬元、中國石化集團重慶川維化工有限公司乙炔東區碳黑槽VOCs治理項目606萬元;具體項目建設內容、安排資金情況等詳見附件。
二、加強資金項目管理
各項目承擔單位要高度重視,壓實責任,倒排工期、打表推進,加快完成項目建設;并按照區生態環境局、區財政局《關于全面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長環發〔2023〕20號)要求,加強項目管理,定期報送項目進展、按時完成項目驗收。
三、加強專項資金管理
各項目承擔單位要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發揮效益,嚴禁挪用或者用于與項目無關的事項。項目完工后,應按照相關要求編制竣工決算報告。區生態環境局和區財政局將根據《重慶市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渝財環〔2023〕52號)等相關要求,及時撥付專項資金;逾期未完成項目建設并驗收的,將按照中央大氣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規定收回該項目資金。
聯系人:張書然;聯系電話:40460016;電子郵箱:csltxd@126.com。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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