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26 11:10
來源:湖北省政府
日前,中國大氣網從湖北省環保廳獲悉,《2017年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印發。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削減行動計劃。嚴格落實《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工信部聯節〔2016〕217號)、《關于組織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的通知》(鄂經信節能〔2016〕115號),制定并實施年度工作方案,加大推進力度,推進非有機溶劑型涂料和農藥等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繼續深入實施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作,到2017年底,上述行業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治理項目累計完成率達到100%。2017年,全省重點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工業VOCs治理、燃煤鍋爐淘汰、工業煙粉塵治理、工業二氧化硫治理、工業氮氧化物治理、加油站油氣回收、儲油庫油氣回收、油罐車油氣回收、施工揚塵綜合整治、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項目、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等12類第一批骨干工程項目共5356個。全文如下:
省環委會關于印發2017年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實施方案和省直部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環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省工商局,省國防科工辦,中石油湖北分公司、中石化湖北分公司:
為扎實做好2017年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現印發《2017年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和《2017年省直部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清單》,請認真抓好落實。
2017年4月11日
2017年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和《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4〕6號),加強“大氣十條”與“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的全面深化對接,切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國發〔2016〕65號)、《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編制指南(試行)》(環辦函〔2014〕362號)、《湖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等,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標
2017年,全省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穩中趨好,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不高于82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53微克/立方米,空氣優良天數比例不低于74.1%。其中納入國家考核的12個重點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不高于85微克/立方米,納入國家考核的13個重點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54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不低于72.3%。全面完成國家與我省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工作目標和各項重點任務。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減少,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均下降4%以上,重大工程項目減排量分別達2.2萬噸和1.2萬噸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指標完成國家考核要求。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1.推進重點行業規劃環評。強化主體功能區劃的約束作用,以環境容量、生態承載力、污染物排放總量及生態安全等為約束條件,科學制定重點行業發展規劃。2017年重點推進冶金、建材、石化等行業規劃環評。(省經信委、環保廳牽頭負責,省發改、環保、住建部門配合,各地政府組織落實)
2.嚴格限制“兩高”行業項目。加強產業政策在產業轉移過程中的引導與約束作用,嚴格限制在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嚴禁核準、備案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新、改、擴建項目要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全省城市城區嚴禁新改擴建除上大壓小、熱電聯產外的燃煤電廠,嚴禁新建重污染型企業。(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國土、環保、住建部門配合,各地政府組織落實)
3.落實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或改造。全面落實《湖北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綱要(2015-2025)》、《關于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6〕82號)等要求,加快推進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和企業兼并重組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城區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或改造,其中武漢市應加快推進武鋼集團等企業環保搬遷或改造工作并取得成效。(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國土、環保、住建部門配合,各地政府組織落實)
4.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嚴格落實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建設高耗能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節能法規、標準、政策,對未完成節能目標的地區暫停新建高耗能項目的節能審查,從源頭控制能源消費增長。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前置條件;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不達標城市,新改擴建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須嚴格進行2倍削減替代(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除外)。武漢市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根據環境質量改善的需要推動實施其他重點城市部分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措施。(省發改委、環保廳牽頭負責,省經信委配合,各地政府組織落實)
5.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嚴格對照落后產能標準全面摸排,盡快掌握全省有關行業落后產能情況。省級層面積極主動、統一規劃,制定適合綠色發展要求范圍更寬、標準更高的全省年度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開展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行業落后產能專項清理整頓,加大考核和追責力度。支持優勢企業兼并、收購、重組落后產能企業。(省經信委牽頭負責,省發改、財政、環保部門配合,各地政府組織落實)
6.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進一步健全全省過剩產能臺賬,制定年度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和工作方案,完成國家下達年度任務。(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經信、財政、環保部門配合,各地政府組織落實)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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