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25 09:36
來源:中宜環科環保產業研究
作者:李瑞玲
我國VOCs治理與管控的問題與難點
政府層面
VOCs物種、排放量及排放因子不清楚,造成重點行業把握困難,頂層設計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VOCs排放量不清楚。“排放因子都是參考美國的,而我們的生產工藝過程和能源消耗水平不同于美國,同時,VOCs的定義也都不統一,各個研究機構采用的方法和時間段也都不一致”,張新民研究員講到,“目前各行業的VOCs成分普,只找到29個行業,同時我國的檢測技術還沒突破,會直接導致VOCs的物種不清楚,對政府部門來說,在重點行業的把握上會有難度”。張新民認為,“控制PM2.5,應優先控制苯系物含量較高的石化行業;控制O3,應優先控制酮含量較高的涂料行業”。對重點行業VOCs成分的不了解,造成地方政府在VOCs的管控對象、管控手段、管控目標上都難以把握,這是我國VOCs管控與治理頂層設計的不完善。
各級地方政府執行力度不一,多頭管理,監管難度大,影響行業良性發展
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復合膜制品專業委員會李建軍通過對塑料彩印復合膜軟包裝行業百家企業調研后認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了支持企業的政策原則,但目前各地落實和執行的情況差異巨大。企業最擔心下一步國家排放標準和收費制度出臺后,如果全國各地的執行力度不一樣,時間不同步,習慣性“抓大放小”,選擇性執法,就可能會出現治理企業成本高,不治企業利潤高等現象,整個行業可能陷入制度性不公平競爭狀態,影響行業良性發展”。張新民研究員也表示,“我國VOCs排污許可證制度尚未健全,目前僅在東莞開始試點,排污費雖然很多城市在做,但各省進展不一致,北京、上海做的早,而遼寧今年剛開始做。”
VOCs管控涉及監測司、污防科、大氣司等多部門,這種多頭管理以及監管手段與技術的不足,也造成監管難度大等問題。
標準、法規、管理均存在較多問題,造成執法困難
“現階段,我國對VOCs管控還處于起步階段,特別是標準、法規、政策實施與管理過程都存在較多問題”,賽默飛LDAR技術服務馮璽瑜總工講到。“VOCs定義都不統一,標準中典型行業的VOCs排放標準限制的指標較少,遠遠不夠,這都對執法部門的執法造成困惑”。張新民研究員講到,“VOCs管控最主要的問題是異味擾民的問題,很多涂料廠雖然花費了幾百萬使VOCs達標排放,但依然經常被投訴,現階段來看,VOCs的治理技術和標準與民眾感受之前仍然存在較大差異”。
市場層面
治理資金不足,市場混亂,競爭透明度不夠,甄別難度大
由于缺乏技術法規的指導,VOCs治理市場還存在結構不完善、市場混亂等問題。首先,目前經濟增速放緩,“新常態”下制造業困難重重,企業投資乏力。其次,“VOCs治理市場很大,環保企業也很多,但是目前競爭透明度不夠,企業甄別難度大”。也有VOCs治理企業提到,目前最主要的問題是市場混亂,還處于關系競爭的初級階段,好的技術和產品較難有效達到企業,并被企業接受。VOCs監測市場,由于頂層缺乏統一的標準(監測物種與排放物種),雖然監測設備種類多,但是監測的物質都不一樣,政府、園區、企業等購入儀器主要是設備商的營銷能力,而非自身需求。
技術層面
監測、治理技術儲備不夠,技術不成熟
第一,監測技術不成熟。北京綠創環保集團董事局主席姜鵬明在采訪時講到,“VOCs治理對行業的影響首先是監測然后才是治理,尤其是石化等這種無組織排放帶來的監測以及遙控監測(對于石化行業,通過調查發現80%是無組織排放,20%是有組織排放)。但是這種監測(傳統監測)目前也有很大問題,首先是監測點多,一個大的石化廠,可能涉及到幾十萬或上百萬個監測點,第二個是監測成本過高,可能需要上千萬的資金,第三個是監測項目多但監測標準、方法或技術還跟不上,VOCs指標項可涉及上百種,但目前的監測方法、標準和技術還達不到。”
第二,治理技術不成熟。中國環保產業協會廢氣凈化委員會秘書長郝鄭平認為,“從技術角度來看,還需結合全過程控制,才能幫助企業解決達標排放問題。吸附技術、吸收技術、催化燃燒技術和高溫焚燒技術作為主流技術,同國外相比,在功能材料、技術細節、工藝設計水平和制造水平上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特別是在規范化方面沒有統一約束和規范,不同治理企業間的凈化設備存在很大的差距。
膜分離技術、生物技術、低溫等離子體技術、光催化技術作為新興技術,對技術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條件缺乏規律性的認識,在工藝設計和凈化裝備設計上存在很大的隨意性,難以實現達標排放的要求。因而還需加大基礎方面的研究,指導實際應用”。“國內目前的催化燃燒技術,對于大風量濃度低的VOCs治理不適合”,姜鵬明講到。張新民研究員也認為,“催化燃燒技術成本高,設計能力達到99%,但是實際情況能達到70%~80%就不錯了”。
結語
“十二五”與“十三五”期間,全國各地對VOCs治理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值得肯定,但未來VOCs治理與管控任務依然任重而道遠。“VOCs治理與管控,從“無”到“有”,到“百家爭鳴”,從“有”到“好”,從“好”到“精”都需要政府把關、政策落地、嚴格督察。”借鑒歐美、日本等發達地區的治理經驗,以監測與治理、管控為主要方向,從定點排放到無組織排放管控,從工業污染源到移動污染源管控,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技術研發,規范市場,逐漸解決我國VOCs治理與管控的問題,盡快實現從“有”到“好”和從“好”到“精”。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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