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08 09:59
來源:北京市環保局
研究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生態空間保護與修復等制度,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任意改變用途。
(三)加強科研和技術示范帶動,提升科技支撐水平
以科技創新促進精準治污。深入開展細顆粒物形成機理研究,確定不同VOCs機物物質與PM2.5的關系。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源解析研究,研究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減排策略,完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方法和定期更新機制。研究建立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的最佳可行技術庫,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示范推廣,重點推廣交通節能減排、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農業氨減排等技術。
(四)完善環保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引領作用
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排放標準體系。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管控,逐步構建產品VOCs含量標準體系,制定生活消費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通過政策引導和加強產品銷售環節的監管,降低產品使用過程VOCs排放;完善大氣VOCs監測配套標準。率先制定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車用油品標準;制定餐飲行業等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五)創新環境經濟政策,發揮市場調控作用
發揮資源價格調節作用,推進構建分區域、差別化的電、氣、熱等資源能源價格體系,加大對功能疏解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的支持和引導作用,實施“以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的區級轉移支付政策等。完善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清潔能源改造管網和電網建設補助政策、運行補貼、電價補償、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配套政策;出臺實施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減排政策。
發揮金融政策的保障和杠桿作用,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研究把低碳環保的“綠色指標”納入信貸考核體系,增加對大氣污染減排企業的信貸支持。
(六)完善大氣環境監測體系,提升環境監測能力
全力推進“北京市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升級”等建設,優化完善監測點布置,開展完善地基遙感監測、細顆粒物基準監測、近地面垂直監測和大氣綜合觀測。完善“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決策支持平臺”,進一步提高空氣質量精準預報、中長期預報的能力。
強化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建設,重點開展低濃度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源成分譜等監測能力和監測技術方法研究,研究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控體系。
拓展流動源排放檢測能力,建設北京市機動車排放實驗室二期項目;加強新車環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型檢測的綜合性實驗室檢測能力建設,配合第六階段機動車油品標準的實施,完善實驗室檢測設備。
(七)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監管制度,實施全過程監管
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現固定源“一證式監管”。構建以排污許可證為載體的污染源環境管理體系,完善覆蓋全面、結構合理、技術成熟、動態更新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對污染源實行分類分級管理。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和污染源的排放貢獻,分期分批核發排污許可證。
(八)加強環保宣傳教育,推進生活方式綠色化
利用環境教育基地和北京環保公眾網等,建立綠色生活宣傳和展示平臺,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以生活方式綠色化為主題的浸入式、互動式宣傳教育。將綠色生活方式納入國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訓體系,使之成為素質教育、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作用,開展廣泛的社會宣傳,通過進家庭、進社區、進商場、進景區、進交通等活動,倡導綠色出行,鼓勵綠色產品消費,引導公眾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產品、節能家電、綠色建材等。加強環保輿情分析,積極回應公眾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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