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2 10:44
來源:寧夏中衛市環保局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完成時限:2018年7月底
3.實施城市污染綜合防治。
(1)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監管。對各類施工工地情況逐一進行排查,建立工地清單。將建設項目揚塵防控經費納入項目工程預算。各地城市建成區建筑和拆遷施工,道路、管道等市政施工以及高速公路、鐵路建設施工等工地要嚴格落實6個100%揚塵防控措施,總體達標率達到90%。對工地出口兩側各100米路面實行“三包”(包干凈、包秩序、包美化),專人進行沖洗保潔;工地現場配置噴淋裝置、灑水車、移動噴霧機等降塵設備;各類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實行提前澆水燜透的濕法拆除、濕法運輸作業;園林綠化工地施工前,進行必要的鋪墊,做到黃土不落地。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并落實揚塵防控措施。對揚塵防控措施達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責令停止施工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沙坡頭區城市建成區占地面積4000平米以上建筑及拆遷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并實現與城管、環境保護部門聯網。制定全市工地揚塵污染整治、督查、考核、處罰制度,對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住建等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配合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督局、水務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2)開展城市清潔行動。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每季度開展一次的全城大掃除,廣泛發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或自治區駐地各單位、各街道辦事處(鄉鎮)、社區(行政村)、居民小區等,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積塵浮塵,徹底清除護欄下和道牙石周邊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對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區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清理積存垃圾,杜絕垃圾亂堆亂放;對轄區內樓宇進行立面清洗和樓頂保潔,全面徹底清洗住宅小區陽臺、樓頂積塵、企事業單位公共區域積塵,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督局
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3)嚴格道路揚塵控制。進一步推廣“以克論凈”模式,繼續加大環衛設施投入,特別是吸塵清(洗)掃設施設備購置和運行維護經費投入,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水平。2018年,各縣(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以上。渣土拉運車輛證照齊全有效,尾氣排放達標,要嚴格落實清洗、密閉覆蓋、拉運路線等要求,并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與城管部門聯網。建立渣土拉運夜查長效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入城區主要路口設置車輛清洗點,必須對渣土、石料、煤等帶泥拉運車輛進行清洗。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督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4)加強裸露地面揚塵控制。對拆遷作業已完成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設的場地,土地收儲未開發的裸露空地,以及棄土場、建筑垃圾堆場等鋪裝、綠化、灑水降塵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排查,并建立城市裸露地清單。對違法占地或無環評手續的場地,一律取締。對手續齊全但污染防治措施達不到要求的場地,一律按照“依法處罰、限期達標”的要求進行綠化美化、遮蓋,落實率達到95%以上。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林業生態建設局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底
(5)加強采礦區揚塵整治。對全市露天礦山進行深度整治,對污染治理不規范、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未通過驗收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各縣(區)要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的原則,加強生態修復與綠化,減少揚塵污染。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環境保護局、林業生態建設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6)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重點對熏、炸、烤制類餐飲場所及露天攤點推行天然氣、液化氣、電能等清潔能源改造,禁止使用煤制品燃料,并加強日常監管。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督局,環境保護局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底
(7)加強城鄉綠化。繼續加強城市及主干道路綠化林帶建設,加大防沙治塵力度,提高綠化覆蓋率。加強城市公園、森林公園建設,落實城市建成區“300米見綠、500米見園”園林綠化建設要求。對城市建成區閑置或未開發的裸露空地要采取綠化、硬化、覆蓋等防塵措施,基本消除市區裸露空地。加大城市周邊重點揚塵易發區綠化管控力度,建設高標準防護林帶,提升城市生態功能。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林業生態建設局
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督局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底
(8)加強秸稈焚燒整治。各縣(區)要建立和完善縣(區)、鄉鎮、村(社區)網格化監管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制,禁止焚燒秸稈和雜草、生活垃圾、枯枝落葉等雜物,加強對農村秸稈、雜草禁燒的常態化監管。加強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現代化手段應用,對出現著火點的市、縣(區)進行通報,并問責相關責任人。同時加大秸稈綜合利用水平,通過積極推廣秸稈飼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及秸稈還田等多元化的資源綜合利用措施,2018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3%以上。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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