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2 10:44
來源:寧夏中衛市環保局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農牧局
配合單位:市林業生態建設局、環境保護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底
4.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1)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告知提示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的,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禁止車輛上路行駛,且不予辦理所有人其他車輛登記業務。同時,公安機關要將已注銷登記的黃標車和老舊車信息錄入緝查布控系統,對系統預警信息要及時進行查處。高速公路收費站要嚴格把關,禁止無牌照車輛上高速公路行駛。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交通運輸局、環境保護局,寧夏公路局中衛分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底
(2)加強在用車污染治理。嚴格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制度,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駛;檢驗不合格的,公安交管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規范機動車排污管理,通過聯合執法、遙測、抽測等方式加強對高污染機動車特別是重型柴油車的環境監管,倒逼高污染車輛淘汰。加強環保檢驗機構監管,依法查處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環境保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3)優化重型車輛行駛路線。各地通過新建道路、分時規劃路線等方式,完善制定重型車輛繞城方案,科學確定普通干線公路繞城和專用繞城通道路線,完善城區環路通行條件,明確國三(含)標準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車輛進城。同時,在部分路段設置限高桿,設立公安、環保、交通、商務、市場監管聯合執法點,定期抽查重卡尾氣和油品,對尾氣超標的處罰扣分勸返,列入交警布控系統;對違規上路的重型車輛追責到責任人及責任單位,并對責任主體拉入“黑名單”。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完成時限:2018年5月底
(4)完善機動車環境監管平臺建設。加強機動車環境執法監管隊伍建設,完善機動車監管平臺建設,實現環保、公安部門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平臺作用,準確掌握機動車排放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超標車輛信息,全面提高機動車監管執法能力。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環境保護局
完成時限:2018年4月底
(5)做好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工作。工商、質監部門要持續開展對加油站、儲油庫的油品質量抽檢,依法查處不合格油品行為,情節嚴重的,由商務部門依法吊銷成品油零售許可證。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6)推廣應用電動汽車。協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動汽車推廣應用,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應不低于70%,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加快建成各類集中式充換電站、分散式充電樁。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國網中衛供電公司
完成時限:2018年底
(三)優化產業結構。
1.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2018年,結合全市工業園區、開發區整合優化發展,及時開展工業園區、開發區規劃修編工作,依法同步開展修編規劃環評工作,現有工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到90%,嚴格控制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2.嚴格項目環境審批。各縣(區)要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規定中相關環保準入要求,在城市主導風向上風向禁止新建涉及大氣重污染項目。未達到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地區,新、改、擴建項目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實行倍減量置換;已達到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地區,新、改、擴建項目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實行等量置換并應當嚴格控制。對不能達標排放或未按要求完成大氣污染防治治理項目的企業不予辦理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明確全區鍋爐環境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藍天碧水辦〔2017〕7號)相關要求。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3.推進排污許可制度管理。按照國家規定,2018年完成石化、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為強化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加強企業排污監管提供依據。
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完成時限:2018年底
4.化解過剩產能。完成小火電淘汰任務,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通知》(發改能源發〔2016〕855號),對于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機組要實施淘汰。根據自治區“十三五”煤電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和自治區下達2018年淘汰小火電的清單,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和機組,向社會公布,并按期完成淘汰。環保部門變更排污許可證,核減淘汰的小火電機組排放量。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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