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09 10:09
來源:河源市環保局
日前,廣東河源印發《河源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日用玻璃熔爐脫硝改造、改用電熔爐或者純氧燃燒,完成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全文如下:
河源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和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部署,根據《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河源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三協同”“三優化”“三淘汰”“三提升”(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治、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控制、珠三角及周邊等重點城市群協同聯控;全面深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行業和企業、淘汰“散亂污”企業、淘汰高污染燃燒設備;提升污染源精準治理水平、提升科技支撐和科學應對水平、提升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的原則和路徑,通過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加快形成綠色生活生產方式,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二、2018年度目標
市區和各縣(含東源、龍川、紫金、連平、和平)環境空氣質量六項污染物指標年均濃度全面達標,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達標率達到96.00%以上,市區PM2.5、PM10、NO2年均濃度不超過市區2017年年均濃度,各縣PM2.5、PM10、NO2年均濃度不超過本轄區2017年年均濃度且不超過市區2017年年均濃度(詳見附件1)。
三、重點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和企業。
全面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原環境保護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2018年度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2018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本行政區域內鋼鐵、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紙、石材、有色金屬等高污染行業企業和涉揮發性有機物(VOCs)行業企業。
清查相關行業中能耗達不到標準以及屬于落后產能的企業。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清查相關行業中環保達不到標準的企業。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2.淘汰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
按照《河源市“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進一步擴大摸查和整治范圍,開展全域摸查并建立管理臺賬,依法依規通過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對各類“散亂污”工業企業實施分類處置。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處、工業集聚區“散亂污”工業企業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專項整治,并及時復查鞏固整治成果。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加快工業綠色化循環化升級改造。
全面落實《廣東省工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廣東省關于全面推進綠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以傳統工業綠色改造升級為重點,深入推進高耗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和流程工業系統節能改造,推進萬企清潔生產審核行動,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實現制造業高效清潔循環低碳發展。實施“百園”循環化改造行動,通過集中規劃、集中生產、集中管理、集中治污等措施,實施各類國家級和省級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升級。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環境保護局、質監局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二)調整優化能源結構。
4.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雙控”措施,按照省下達的任務要求嚴格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5.加快推進煤改氣工程。
加強天然氣主干管道建設,加快推進城鎮燃氣管道建設,擴大城鎮居民管道天然氣利用率。2018年天然氣管道通達大部分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2020年天然氣管道通達全部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及重點工業行業企業。
2018年以建筑陶瓷制造企業、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等為重點,穩步實施工業燃料升級工程,按照“先規劃、先合同、后發展”原則,將供氣合同作為發展用戶與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條件,實現供氣合同“全覆蓋”。鼓勵將建筑陶瓷煤改氣工程(詳見附件2)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施技改內容,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水務局、林業局、商務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6.大力推進集中供熱建設。
2018年6月底前對在建、已建、擬建的集中供熱項目進行全面摸查,制定集中供熱替代分散鍋爐計劃,明確替代分散鍋爐情況,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推進企業使用集中供熱熱源,相關建設工作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地區禁止新建、擴建分散供熱鍋爐,已建成的分散供熱鍋爐要在集中供熱項目建成后3個月內關停,現有熱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力爭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依法關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質監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7.加強禁燃區監管。
加強對禁燃區內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為的監管,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河府〔2017〕57號)的要求,執行《高污染燃料目錄》Ⅲ類(嚴格)管理且Ⅲ類區域民用燃燒設備無燃煤化。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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