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09 10:09
來源:河源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工商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三)調整優化交通結構。
8.加快推廣電動汽車及其他新能源汽車。
2018年起,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車全面使用純電動或燃料電池汽車。2018年公交車純電動化率達60%以上,2019-2020年公交車純電動化率達80%以上。以高速公路網為基礎加強我市與周邊城市、珠三角地區之間充電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河源供電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9.完善城市綠色智能交通網絡。
研究制定構建城市綠色智能交通網絡的工作計劃,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設計,大力開展城市道路交通建設、交通結構、交通組織的優化工程,優化城市路網結構,構建精準高效的智慧交通管理體系。健全交通影響評價制度,著力緩解城市道路交通擁堵,減少因城市主干道路、高速重要干道擁堵而加劇的機動車尾氣污染。優化高速公路收費站設置,提高通行效率。完善綠色出行系統,進一步加大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力度,推進不同公交體系之間無縫鏈接,提高城市交通綠色出行分擔率,引導共享交通有序發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環境保護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四)加強工業源治理。
10.開展城市工業煙囪綜合整治行動。
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用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和企業淘汰、“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治理、VOCs排放企業綜合整治等工作,集中開展鍋爐、窯爐及其他排煙設施的煙囪清查整治行動。按照“關停拆除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潔凈美化一批”的原則,對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鍋爐、窯爐,依法責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締,對不符合規范煙囪進行升級改造,對影響城市景觀的閑(廢)置煙囪進行清拆,并加強對在產企業廢氣治理設施的監管。重點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以及高速公路、國道、鐵路兩側可視范圍開展“消滅黑煙囪”清查整治。組織開展高架源煙囪(煙囪高度45米以上)消除白煙治理行動。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質監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1.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
2018年年底前完成日用玻璃熔爐脫硝改造、改用電熔爐或者純氧燃燒,完成重點行業提標改造(詳見附件3)。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質監局等配合,會同東源縣政府落實。
12.深化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全面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工信部聯節〔2016〕217號),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生產工藝和設備水性化改造,加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綠色、低揮發性涂料產品使用,加快涂料水性化進程,從生產源頭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將VOCs重點行業企業納入2018年全省萬企清潔生產審核行動工作重點。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按照省固定污染源VOCs監管系統要求全面開展排放調查,建立工業企業VOCs排放登記制度,完善市級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啟動重點監管企業VOCs在線監控系統安裝工作。實施VOCs總量控制,推動實施原輔材料替代工程,全面完成省級重點監管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詳見附件4);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開展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專項檢查,加強對重點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監管。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環境保護局牽頭,市質監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3.深化電廠污染減排。
合理安排電廠年度生產和檢修計劃,最大限度減少秋冬季電力行業污染物排放。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在保電網安全、保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安排污染區域內燃煤機組按照最小運行方式運行。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環境保護局牽頭,河源電廠等配合。
14.深化工業鍋爐治理。
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10蒸噸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鍋爐。2018年開展生物質鍋爐專項整治行動,淘汰注銷不符合特種設備管理要求的生物質鍋爐,保留的生物質鍋爐必須配備高效除塵設施和視頻監控,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或優于現行天然氣鍋爐對應的排放標準,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50%的工作任務,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詳見附件5,該表格根據省目標任務動態更新)。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5.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
2018年年底前,按照國家要求完成鋼鐵、石化、有色金屬、陶瓷、磚瓦等5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并開展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等15個行業執法檢查,督促企業依法持證、按證排污,強化排污者責任。納入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管控清單的排污單位,應在其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規定應急期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工商局等配合,會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五)加強移動源治理。
16.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
推動柴油車加裝車載診斷系統(OBD)診斷儀,實時讀取車輛排放數據,實現對柴油車尾氣排放實時在線監控。提升運輸行業車輛排放水平,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的重型柴油車(用于環衛、郵政、物流等用途)優先選用安裝顆粒捕捉器(DPF)排氣后處理裝置的車型。
組織開展重型柴油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加大對夜間進城時段、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車輛(集中)停放地等區域以及公交、環衛、客運、物流等“用車大戶”重型柴油車的監管執法力度,并綜合運用遙感監測、黑煙車抓拍等技術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加強對假國III、假國IV等套改車輛的打擊,規范車用尿素加注。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機制。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排放仍無法達標的車輛必須依法進行強制報廢。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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