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09 09:13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研究制定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財政激勵、信貸支持政策。創新能源合同管理等服務模式,降低清潔能源供應成本。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對相關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的“電代煤”“氣代煤”用戶落實清潔取暖價格支持政策,加強政策跟蹤評估,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行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延長居民采暖用電谷段時長至10個小時以上。研究建立采暖用電的市場化競價采購機制,由電網企業或獨立售電公司采購市場電量,予以優先購電保障,采暖用電參加電力市場化交易谷段輸配電價減半執行。農村地區利用地熱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項目運行電價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健全供熱價格機制,合理制定清潔取暖價格。進一步加強對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的監督落實。落實“光伏扶貧”、污泥摻燒、農業廢棄物焚燒等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政策。對符合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及時申報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完善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放開天然氣工業型熱電聯產項目、分布式項目上網電價,鼓勵其參與市場交易,與電力用戶協商確定電量和電價。擴大分布式新能源系統備用費減免范圍。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電解鋁、水泥、鋼鐵等企業的階梯式電價政策,并結合我省實際,提高加價標準,擴大實施范圍。進一步完善貨運價格市場化運行機制,科學規范兩端費用。大力支持港口和機場岸基供電,降低岸電運營商用電成本。支持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加大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完善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理。在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由供用熱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區域清潔供暖價格和工業用熱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科學制定輸配氣價監管規則,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各地可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居民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也可綜合考慮采暖用氣和非采暖用氣情況,將居民獨立采暖用氣納入統一階梯價格制度。落實國家制定出臺的致密氣、頁巖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和煤層氣開采相關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推進儲氣調峰設施建設的扶持政策。(省物價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加大稅收優惠和支持力度,落實國家老舊公路運輸車輛淘汰、新能源汽車推廣,以及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等財政補貼政策。落實國家“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牽頭)
(三)強化科技支撐,推進專業治污。充分應用國家大氣重污染成因研究成果,指導各市制定并落實“一市一策”環境質量達標或改善方案。在動態更新的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基礎上,建立健全省、市空氣質量調控綜合決策支撐服務體系,開展污染物來源解析、減排措施效果評估研究,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開展氨排放與控制技術研究。結合我省能源產業狀況和國土空間開發布局,針對臭氧污染嚴重的區域開展來源解析與控制路徑研究,深化VOCs全過程控制以及VOCs在線監測不同技術路線比對等監管技術研發。加強對超低排放治污設施的事后監管,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污染物構成及對環境質量的影響評估,并對超低排放投入與其產生的環境效益進行相關性分析。試點開展位于城市建成區內的大型燃煤機組濕煙氣脫白治理。支持鼓勵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污染排放源頭控制、貨物運輸多式聯運、內燃機及鍋爐清潔燃燒等重點領域應用技術研究成果的轉化,服務我省環境管理。委托技術單位組織對我省交通結構、柴油車污染狀況和治理措施等進行調查研究和數據分析,提升機動車精準管控能力。(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牽頭)支持依法依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積極探索典型行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支持技術實力雄厚并具有專業隊伍的第三方機構為排污單位提供全過程診斷和污染治理解決方案。強化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監管能力,制定明確的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明晰排污企業和環境服務企業間的相關權責,為監管污染物排放提供完整、有效的制度保障。積極聯合公眾、非政府組織、項目投資者等各利益相關方,著力構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社會共治機制。(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牽頭)
(四)推進信息公開,倡導群防群治。加大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力度,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排名由各市延伸至縣(市、區),有條件的市空氣質量排名可以向基層延伸。各市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和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省環保廳牽頭)
積極動員全民參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樹立綠色生活和消費理念,加快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綠色生活方式。以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環境教育基地、齊魯環保小衛士等創建行動為載體,大力開展綠色創建活動。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將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主動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監督引導作用,弘揚生態文明,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增強治理大氣污染的信心和決心。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監督的合力,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贏藍天保衛戰。(省環保廳牽頭)
(五)加強全面評估,嚴格追責問責。省政府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對各市落實本方案實施情況每年開展一次評估,終期要對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并以適當形式公布。評估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參考。對年度評估不合格或大氣污染問題多發頻發、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且反彈嚴重、環境問題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市,由省環保廳會同有關部門公開約談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對終期評估不合格的市,由省政府公開約談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評估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參照國家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揚。(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省監委〕機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8月5日印發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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