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27 13:24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到2020年,實現全省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20%。(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32.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開展鋼鐵、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以市為單位分行業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清單和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并加強監督檢查。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著力推進應急減排和聯防聯控,打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攻堅戰。
33.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強化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能力,到2019年,全省各縣基本具備發布3天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的能力。加強與京津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和措施聯動,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提高區域應急響應協同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氣城市聯防聯控機制,將區域應急聯動措施納入省及各市、縣(市、區)應急預案。(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氣象局)
34.完善應急減排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指導意見,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應急責任,提高各級別應急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減排比例;細化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按照“一業一策”“一廠一策”實施清單化管理,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對應急預案啟動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及時進行績效評估和核查檢驗。各市可視情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啟動應急減排措施。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加大秋冬季和初春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專項方案,強化攻堅措施。(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
35.實行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對傳輸通道城市鋼鐵、建材、焦化、鑄造、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行錯峰生產。按照區域統籌、總量控制、因地制宜、分業施策、有保有壓的原則,充分考慮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和產業技術水平,對錯峰生產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科學優化秋冬季重點工業企業限產限排方案,分類建立錯峰生產企業清單,細化到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并在秋冬季前檢查措施落實。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實現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產品優質高端的行業環保“領跑者”企業,原則上不實施錯峰生產。重點城市可根據本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情況和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管理需要,進一步科學優化錯峰生產方案。(牽頭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
36.實施應急運輸響應。秋冬季前對鋼鐵、建材、焦化、化工、煤炭、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進行篩查,結合秋冬季行業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制定應急運輸響應方案。涉大宗貨物運輸的企業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應急運輸響應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低于國四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唐山港、秦皇島港、黃驊港全面禁止柴油貨運汽車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除外);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車輛進出廠(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各市組織相關部門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應急運輸響應執行情況。(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各級政府要堅決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和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政治責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質量改善負總責,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健全工作體制機制,根據《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試行)》和《河北省政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部署推進負責領域重點任務,協調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縣(市、區)環境監測執法力量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環保工作機構,實現鄉鎮(街道)環保所全覆蓋,配備專職網格監督員,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提升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各市政府常務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縣(市、區)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按照省、市、縣、鄉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牽頭部門:省大氣辦,責任部門:省編委辦,省有關部門)
(二)健全法規標準技術體系。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規章,健全與法律法規配套的政策體系和制度措施。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完成《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和《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工作。制定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通過制定政府規章等形式,提升重要措施和制度的行政效力。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和“黑名單”制度。結合大氣環境管理和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完善減排標準體系。建立工業污染源超低排放地方標準體系,以鋼鐵、焦化等行業為重點,制定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地方標準,并逐步擴大行業范圍。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體系,加快制定印刷、木制家具、制革及毛皮加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和惡臭異味氣體排放控制地方標準。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國務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和排污許可制改革有關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加強企業證后監管和常態化核查,規范排污行為;完善排污許可管理機制,逐步實現與環境執法、環境保護稅、環境統計、排污交易制度對接。強化科技基礎支撐,編制省、市、縣高精度、高分辨率、涵蓋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清單,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傳輸通道城市用好國家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總理基金項目,加強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跟蹤研究,科學提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常態化開展城市大氣污染源解析工作,建立詳實精準的污染源清單,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加強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氨排放與控制技術等研究。推動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重大項目”實施,提升大氣污染防治領域技術供給能力。(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省法制辦、省質監局,責任部門:省人大法工委、省科技廳)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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