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27 13:24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三)強化經濟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向打贏藍天保衛戰傾斜。強化專項資金統籌,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優先支持打贏藍天保衛戰重大攻堅任務實施,保障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控執法能力建設。組織邯鄲、邢臺、滄州、張家口市爭取國家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加大對退“后十”任務城市的政策傾斜力度。完善冬季清潔取暖財政補貼政策,參照“氣代煤”“電代煤”取暖補貼辦法,對光伏、地熱等清潔取暖方式給予適當補貼。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清潔取暖領域。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支持節能環保綠色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實現超低排放改造的環保企業,實施環境保護稅優惠減免政策。省、市要進一步規范投融資平臺管理,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建立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體系,支持大氣污染治理。發揮股權投資基金的拉動作用,支持依法合規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行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通過市場化運作撬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治理項目。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增強能源保供能力,降低清潔能源供應成本。完善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價格政策和補貼政策,將居民“煤改氣”氣量納入居民用氣指標,執行居民門站價格;推行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爭取國家政策性補助,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高耗能行業差別化價格政策,有序擴大執行行業范圍,鼓勵各市提高加價標準。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完善用煤權、用能權、鋼鐵產能指標使用權等約束性資源交易制度。加大對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河北證監局、河北保監局)
(四)健全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完善市、縣、鄉、村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立信息全面、要素齊全、處置高效、決策科學的省級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各市同步建設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對各級網格和各類污染源的集中在線監測、全程監控和監管指揮。建立覆蓋城鄉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體系,2018年全面建設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每個站至少監測SO2、PM2.5兩項指標),實現全省鄉(鎮)空氣質量監測全覆蓋。2018年10月前,按市域實施鄉(鎮)空氣質量排名通報制度,對空氣質量持續排名靠后的鄉鎮(街道)實施獎懲問責制度。2019年,在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增加NOX、PM10、CO、O3等監測因子,實現監測項目全覆蓋;2020年,建成2個省級空氣質量背景站,增加負氧離子等生態指標,開展對華北地區大氣本底值變化研究。建立省級以上開發區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在國家級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2018年底前,在全省197個工業園區和4個港區作業區新建161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實現對工業園區和港口空氣質量的實時監控和定期考核。傳輸通道城市和其他臭氧污染嚴重的城市,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2018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依法確定重點排污單位范圍,擴大排污口在線監測企業覆蓋面,到2019年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涉氣排放工業企業(含VOCs排放重點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形成覆蓋省、市、縣、鄉和企業的監控體系。深化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加強技防手段和日常巡查,保障空氣質量監測和企業在線監測數據質量,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
(五)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將藍天保衛戰各項工作任務納入全省大督查工作體系,作為重要督查內容,持續跟蹤督查。省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省級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并適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省人大常委會適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充分發揮省環境保護廳六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的作用,聚焦督政主責,強化監察主業,對各市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和日常監察,列席駐地政府有關會議,深入縣(市、區)和有關職能部門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及時提出大氣污染治理的監察建議,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及工作部門落實治污責任。創新督察督辦方式,完善“督察、交辦、復查、問責”四步工作法,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問責清單,對交辦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掛賬督辦、動態更新和辦結銷號管理,對發現的屢查屢犯、長期得不到徹底整改以及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從嚴從重提出問責建議。各市、縣要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加強對所轄區域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有關治理要求落實到位,切實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牽頭部門:省大氣辦,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大環資委)
(六)加大執法檢查和司法懲治力度。堅持鐵腕治污,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重點問題的執法檢查力度,保持高壓態勢。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強化排污者責任,依法嚴懲重罰環境違法企業,有效提升企業自覺治污、自覺減排、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行政檢察的有機銜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銜接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部門等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統籌全省環境執法力量,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上下貫通、協調聯動、統籌指揮的環境執法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市級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作用,常態化組織開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巡回執法;建立市、縣環境執法責任管理體系,建立環境違法企業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對典型違法違規問題公開曝光,有效擴大環境執法邊際效應,最大限度發揮執法效能。加強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各級執法隊伍裝備水平,整合環境執法監管平臺,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環境執法能力水平。(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法院、省財政廳)
(七)嚴格實施考核獎懲問責。實施《河北省城市及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試行)》,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經濟獎罰、公開約談、區域限批、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市、縣政府嚴格落實大氣環境管理屬地責任。強化目標管理,制定各市、縣(市、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并公開目標完成情況。制定《河北省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考核問責辦法》,加強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管理,對各市及縣(市、區)實施綜合考核,對考核“優秀”等次的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通報批評、公開約談、區域限批,取消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完善大氣污染治理量化問責辦法,制定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制定打贏藍天保衛戰創先爭優激勵機制和獎勵方案,對完成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任務、考核優秀的市縣和有關部門,對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績、表現優異的單位及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施表彰獎勵。(牽頭部門:省大氣辦,責任部門: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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