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30 13:22
來源:內蒙古環保廳
嚴格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及周邊地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和達拉特旗等地區,對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及化工等重點行業及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的現役企業從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新建項目從2018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牽頭)
加強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全區大力推進燃煤機組(不含循環流化床及“W”火焰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18年底,烏海市及周邊地區所有在役火電燃煤機組基本完成,到2020年底,其他地區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電廠全部完成。推動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牽頭;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參與)
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企業應制定無組織排放改造方案,強化火電、鋼鐵、有色、建材、焦化、熱力生產及供應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建立管理清單。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到2019年底,重點行業粉狀物料堆場必須進行全封閉,塊狀物料必須安裝抑塵設施,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治理任務。(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牽頭;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參與)
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建設。到2020年底,全區75%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自治區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繼續推進重點行業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推進企業清潔生產。(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科學技術廳、環境保護廳、商務廳等參與)
(七)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推動環保產業集聚發展,以“環保管家”、環境績效合同服務等創新服務方式推進重點示范工程建設,發展壯大“互聯網+環保”、環境大數據及分析應用、第三方環保綜合服務、新型環保服務等領域的環保服務業,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學技術廳、環境保護廳等參與)
三、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高效能源體系
(八)實施能源消費雙控。大力推進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通過節能降耗促進煤炭消費減量。認真落實自治區《“十三五”節能降碳綜合工作方案》和《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底,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25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由2015年的82.9%降低到79%,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較2015年下降14%,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55%左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參與)
按照國家要求,嚴格執行環保、能耗、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在明確機組淘汰標準和關停程序后,有力有序淘汰關停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對于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可按照國家相關政策進行交易或置換。(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環境保護廳等參與)
(九)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各盟市行署、政府加快制定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穩步推進“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力度。對近期不能實施拆遷的地區,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加大氣源電源保障力度,積極推動“煤改氣”“煤改電”雙替代工作。對暫時不能通過清潔供暖替代散燒煤供暖的,要因地制宜利用“潔凈型煤+環保爐具”“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爐具”等模式進行替代。(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環境保護廳牽頭;自治區財政廳等參與)
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到2020年底,全區天然氣消費比重增加到4%,消費量達到80億立方米左右。新增天然氣消費優先用于居民生活、天然氣汽車和替代燃煤。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鎮燃氣企業和上游供氣企業的儲備能力達到量化指標要求。建立完善調峰用戶清單,采暖季實行“壓非保民”。(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牽頭;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加快農村地區電網升級改造,制定實施工作方案。創新電力交易模式,鼓勵電蓄熱、儲能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健全輸配電價體系等方式,進一步降低清潔供暖用電成本,通過完善峰谷分時制度和階梯價格制度,釋放富余風電低價優勢,推動電采暖發展。(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牽頭;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參與)
(十)開展燃煤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全區旗、縣(市、區)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應進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到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牽頭;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參與)
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未劃定的盟市應盡快完成劃定工作,細顆粒物連續兩年未穩定達標的盟市,應于2018年底前完成劃定工作;已完成劃定工作的盟市,應切實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管理,并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牽頭;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參與)
優先對城市或工業園區周邊具備改造條件在役純凝發電機組實施采暖供熱改造,因廠制宜采用成熟技術進行余熱利用。加快供熱管網建設,推進老舊管網改造,降低系統能耗,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等參與)
(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新建建筑能效提升20%。深入推動供熱計量改革,制定推進方案,加強新建建筑工程監管,加快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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