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0 09:37
來源:菏澤市政府
強化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2018年12月底前,組織開展煉廠、加油(氣)站、油庫、企業自備油庫油(氣)質量專項檢查工作,實現市、縣兩級加油站、油品倉儲和批發企業監督檢測100%全覆蓋。各縣區要在車用柴油和尿素生產、銷售環節開展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對制售不合格油氣行為一律依法處罰,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依法取締黑加油站點。(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全面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各縣區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2019年年底前完成。各縣區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對達不到國三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入場作業。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備案、排放檢驗制度,經第三方檢驗機構現場檢測合格后發放環保標識。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農業、水利、鐵路、公路等部門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在相關企業、工地等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登記備案和排放檢驗等工作。(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農機局牽頭)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環保局牽頭)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農業、水利、鐵路、公路等部門應當將本部門管轄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氣達標情況納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試行將使用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納入工程招投標文件,倒逼企業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工程機械和運輸車輛排放超標的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依法予以處罰。(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公路局、市農機局牽頭)
不斷強化船舶等污染控制。嚴格實施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嚴禁新建不達標船舶進入運輸市場。嚴格實施船舶發動機國家排放標準,全面執行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等清潔能源或新能源船舶。(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使用率。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推廣新建機場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市發改委牽頭)
4.加強面源污染綜合防治。嚴格城市面源污染防控。強化城市餐飲油煙治理,加大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燒秸稈落葉、餐飲油煙等污染的行政處罰工作力度。(市城管局牽頭)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方案,明確禁放限放區域和時間。(市公安局牽頭)
提升施工揚塵防治水平。2018年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揚塵管控清單。(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牽頭)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積極推廣裝配式部品部件及成熟技術體系。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菏澤城區和縣城規劃區內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揚塵污染防控要求,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有關主管部門聯網,達不到標準的實施停工整治。規模以下建筑施工工地結合實際提出管控要求。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試行將“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落實渣土車運輸管控措施”等污染控制措施納入工程招投標文件,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和渣土車的揚塵控制措施。(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牽頭)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必須采取揚塵控制措施,拆遷(拆除)工地必須濕法作業。(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牽頭)
全面實行“路長制”,強化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比例,2020年年底前,菏澤城區達到90%以上,縣城達到80%以上。深入推進城市道路深度保潔工作,到2020年,菏澤城區和各縣城40%以上的主次干路達到深度保潔標準。(市城管局牽頭)加強渣土車輛管控,規范渣土運輸車輛通行時間和路線,對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按上限處罰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推廣道路積塵負荷走航檢測等先進路面積塵實時監控技術。各縣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市環保局牽頭)
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未通過驗收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強化企業治理主體責任,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到2020年,大中型綠色礦山比例力爭達到80%。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加強矸石山治理。(市國土局牽頭)
強化秸稈和氨排放控制。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嚴防因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市環保局牽頭)堅持堵疏結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動秸稈綜合利用,努力拓展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2%。(市發改委、市農業局牽頭)
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市農業局牽頭)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進養殖場通風環境,加快微生物處理、臭氣控制等技術模式應用,減少氨揮發排放。(市畜牧獸醫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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