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12 14:12
來源:青島市人民政府
12.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機組。落實省分解下達我市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以及違法違規建設的火電機組,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運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對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13. 強力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各區(市)建成區基本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區(市)進一步加大淘汰力度。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市環保局、市質監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14. 推動熱電聯產節能技術改造。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改造。(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15. 大力推動清潔能源采暖。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擴大集中供熱范圍,加強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支持跨區聯片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其中,以熱水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原則上20公里供熱半徑內不再另行規劃建設非清潔能源熱電聯產機組;以蒸汽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原則上10公里供熱半徑內不再另行規劃建設非清潔能源熱源點。鼓勵擁有技術和資金優勢的企業參與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市城市管理局、市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16. 繼續推進散煤清潔化治理。以鎮駐地或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加快推進,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地區,積極推廣潔凈煤,并加強煤質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17. 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加快“煤改電”輸變電工程建設,電網企業要加強與地方政府銜接,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多措施鼓勵推進蓄熱式等電供暖方式。各區(市)政府要積極支持“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建設用地。(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青島供電公司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18. 提升天然氣供給能力。編制天然氣儲氣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等可中斷用戶,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逐步完善管道天然氣供應體系,推進天然氣管網向鎮、村延伸,除海島外,基本實現天然氣“鎮鎮通”,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19. 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20. 大力推進節能建筑建設。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持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重點推動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市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城市管理局,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21. 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強化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規劃引領,根據省政府統一規劃,合理確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項目,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規范有序發展。積極落實新能源發電政策措施,大力推進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三)優化運輸結構與布局
22. 加強運輸網絡建設。構建快速鐵路網絡,完善貨運網絡,提升路網既有通道運輸能力和質量,推進普速干線通道瓶頸路段及關鍵環節建設,形成多徑路、便捷化、大能力的運輸通道。加快青島港董家口港疏港鐵路項目建設,支持其他支線鐵路、企業專用線建設,解決鐵路運輸“最后一公里”問題。(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區、市政府組織落實)
23. 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進青島西海岸新區、膠州等多式聯運貨運樞紐建設,實現港口、園區有效對接,深化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發展。持續發展中韓陸海聯運甩掛運輸。(市交通運輸委,青島海事局會同相關區、市政府組織落實)
24. 加大公路運輸污染控制力度。
(1)到2020年,對運輸距離在400公里以上的、計劃性較強的煤炭、礦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貨物基本轉為鐵路運輸或管道運輸。加快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充分利用已有鐵路專用線能力,推動貨物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運輸,大幅提高鐵路運輸比例。(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會同相關區、市政府組織落實)
(2)大幅提升青島港水路、鐵路集疏港貨運比例,減少柴油貨車集疏港運量。2018年年底前,前灣港區煤炭集港改由鐵路或水路運輸。2019年底前,董家口港區煤炭集港改由清潔能源汽車、鐵路或水路運輸。2020年年底前,前灣港區礦石和焦炭等大宗貨物原則上改由鐵路或水路運輸。董家口港區礦石和焦炭等大宗貨物的清潔能源汽車及鐵路集疏港運量占比達到35%以上。(市交通運輸委會同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3)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應制定重污染天氣期間應急運輸響應方案,在重污染天氣期間,減少柴油貨車運輸,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原則上禁止上路行駛。積極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汽車。(市環保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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