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12 14:12
來源:青島市人民政府
54. 控制農業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進養殖場通風環境,加快微生物處理、臭氣控制等技術模式應用,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委會同相關區、市政府組織落實)
(八)健全大氣環境管理體系
55. 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快構建完善“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無死角”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格局,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及時發現環境問題,并將問題解決在一線。制定市、區(市)、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網格污染源清單,凡是對大氣有影響的污染物排放源均納入監管體系。著力構建網格化環境監管的信息化管理系統,積極開展典型示范,選點突破,不斷提升網格化環境監管成效。(市環保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56. 加強污染源執法監管。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拘留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持續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環境監管方式。落實國家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要求,強化開展工業爐窯、工業無組織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環境執法。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健全公安環保聯席會議制度、公安環保聯合辦案和移交協作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嚴厲打擊污染大氣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市環保局、市公安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57. 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2018年,建成涵蓋鎮(街道)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2020年年底前,實現監測站點全覆蓋,建成高密度監測網絡,并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超級站增加臭氧激光雷達、風溫廓線雷達、重金屬監測儀、單顆粒飛行質譜,建設成為滿足轄區大氣污染監測科研及管理需要的國內一流超級站。繼續完善青島市空氣質量監測與綜合分析平臺,探索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動態評估與管理系統。建立完善VOCs等特征污染物為主的環境監測網絡,開展VOCs、雷達走航監測工作;結合城市監測站點,建立大氣顆粒物組分、光化學人工和自動監測綜合性網絡。探索構建“天、地、空”立體綜合觀測網,開展臭氧污染成因、變化趨勢等來源解析研究工作。繼續做好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掌握顆粒物來源變化,實現排放清單動態更新。實施降塵考核,各區(市)平均降塵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市環保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58. 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各類開發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運維全部上收到省級環境監測部門。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建立重點排放源監測或者檢測結果的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機制,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對地方不當干預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及時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市環保局、市公安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59.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建立城市空氣質量精細化預報體系。及時組織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以下簡稱“三源”)應急減排清單并每年進行更新,應急污染物減排目標分別落實到“三源”清單中。提高各級別應急預案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20%、30%。應急減排措施要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企業、具體工地、具體生產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各級各部門要壓實應急工作職責,嚴格落實分級應急減排措施。(市環保局、市氣象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60.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防聯控。完善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機制,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響應措施。加強區(市)應急協同,同步啟動應急響應,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制定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將攻堅目標、任務措施分解落實。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市環保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各級各部門職責,確保政策措施實施。各區(市)要把打贏藍天保衛站放在各項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組織領導責任。環保部門要依法落實統一監管責任,完善執法、監察、督查機制,建立起督政與督企相結合、日常駐點監察、定期環保督查和“雙隨機一公開”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切實履行監管職能,完善企業環境保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各職能部門落實管行業就要管環保的責任,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市政府相關部門,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二)細化工作方案,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方案,細化各項任務到區(市)、到年度、到責任單位。對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每月調度、匯總,匯總情況將定期上報省環保廳和市委、市政府等。(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成員單位,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三)完善經濟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拓寬投融資渠道,各級財政支出要向藍天保衛戰傾斜。各區(市)要根據轄區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制定加大污染防治資金投入的政策措施,保證各項工作加快推進。(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四)強化科技支撐,推進專業治污。制定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方案,開展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動態管理,開展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減排措施效果評估研究,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開展氨排放與控制技術研究,加強對臭氧來源解析與控制路徑研究。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積極探索典型行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先試點,后推進,加快環保服務業的發展,鼓勵支持技術實力雄厚并具有專業隊伍的第三方機構為排污單位提供全過程診斷和污染治理解決方案。(市環保局會同各區、市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組織落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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