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3 12:24
來源:廊坊市人民政府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
責任部門:市建設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4.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
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全面摸清工業爐窯底數,分類建立管理清單。嚴格排放標準,全部淘汰不達標工業爐窯,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在落實能源保障的前提下,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原則上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
牽頭部門:市環保局
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5.提高城鎮供熱清潔化水平
完善市縣建成區供熱規劃,深挖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企業供熱潛能,最大限度實現城市、縣城和重點鎮建成區內集中供熱,不斷提高電力、太陽能、淺層地能等清潔能源供熱比例。新建建筑必須達到國家最高等級節能標準,最大限度減少能源消耗,優先采用電能等“零排放”的清潔能源。2020年,形成天然氣、熱電聯產、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多種清潔取暖方式組成的供熱體系。
牽頭部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
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6.強化煤炭運銷管控
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依法取締各類煤炭銷售網點。依托各類入市道路管控卡口,嚴控煤炭運輸車輛進入我市。全市兩家燃煤電廠所需煤炭全部使用鐵路運輸,各類集中供熱企業采取產地直供的方式采購所需煤炭,運煤車輛憑購銷證明入市配送,煤質達到河北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標準。
牽頭部門:市工商局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7.開展殯葬火化和焚燒爐專項治理
對全市殯儀館的火化爐和焚燒爐使用及排放情況開展集中排查,對未安裝環保設備、排放不達標的實施更新改造,嚴禁煙氣直排,確保達標排放。2018年10月底前,全市9座殯儀館的焚燒爐和火化爐完成環保更新改造,煙氣排放達到《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801—2015)。
牽頭部門:市民政局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8.持續減少煤炭消費總量
采取綜合減煤措施,削減煤炭消費。對新增耗煤項目實施減量替代。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清潔能源比重,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工業余熱和污水熱泵等替代燃煤熱源供應。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大力發展非化石清潔能源,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9.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新建城鎮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供熱系統智能化改造,推動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推進村居住房墻體節能改造,提升城鄉房屋建筑能效水平。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建設局
責任部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二)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工程
10.加快無鋼市建設
進一步完善鋼鐵企業產能退出政策機制,以企業去產能促進產業升級、帶動區域轉型發展,積極培育新興產業,綜合修復生態環境,整體提升城鄉建設,實現產能壓減、產城融合、區域升級三位一體、同步推進。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洸遠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鋼鐵產能壓減任務,壓減煉鋼產能384萬噸,煉鐵產能354萬噸,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到2019年底,徹底實現建設“無鋼市”目標任務,文安縣新鋼鋼鐵有限公司整體退出,壓減煉鋼產能192萬噸,煉鐵產能130萬噸,大幅減少涉氣污染物排放。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安次區政府、文安縣政府
11.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
持續鞏固“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對已整治的“散亂污”企業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死灰復燃,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新排查的1772家“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完善網格化監管制度,發揮縣、鄉、村三級網格化監管作用,對反彈的“散亂污”工業企業,發現一起取締一起。充分利用視頻監控、無人機監控等技術手段,實行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突擊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全時段、全覆蓋開展檢查,建立監管長效機制。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
12.切實優化產業布局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編制工作,落實省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嚴格執行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區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制定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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