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4 09:48
來源:撫州市環境保護局
11.強化有色冶煉行業污染整治。加強有色冶煉行業大氣污染規范化整治,2018年全市有色冶煉生產企業要實施大氣污染治理“一廠一策”,做到料場防塵抑塵措施規范、煙氣治理設施完善,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市環保局負責)
12.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啟動全市所有熱電聯產機組、循環流化床機組以及工業企業自備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市環保局負責)
13.深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扎實開展有機化工、醫藥、表面涂裝、塑料制品、包裝印刷五大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第二輪調查,今年底前全面建立五大行業VOCs排放清單信息庫,按行業明確整治方案和要求。加強源頭控制,提高低(無)VOCs含量的綠色原輔材料替代比例,推廣先進工藝、設備,加強VOCs污染治理,提高重點行業有機廢氣收集率。繼續深化油品儲運銷油氣回收治理,對已安裝油氣回收設施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加強運行監管,對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治理設施的銷售企業責令停產并限期整改,對設施損毀的限期修復。(市環保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中石化、中石油撫州分公司落實)
14.大力削減燃煤污染。深化燃煤鍋爐治理,各地要加大排查力度,完善和細化燃煤鍋爐管理臺賬。2018年7月底前,建立全年燃煤鍋爐治理清單。以天然氣、電力保供能力確定改氣、改電燃煤鍋爐數量,燃煤鍋爐在“煤改氣”的過程中要同步實現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加快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含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啟動市城區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大力推行集中供熱,開展各類開發區集中熱源建設,加快完善配套供熱管網。2018年撫州高新區和10個省級工業園區要啟動集中供熱工作。(市工信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環保局參與)
(四)禁止露天焚燒行為。
15.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效率,針對本地區農作物種類,制定發布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標準并組織實施,嚴格控制農作物留茬高度。建立農作物收割機械準入制度,所有收割機械必須配備秸稈粉碎或打捆相關設備,將秸稈粉碎或打捆相關設備列入農機補貼目錄。(市農業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16.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強化對縣(區)秸稈禁燒的監控和考核,建立秸稈禁燒資金獎罰機制,充分發揮專項資金引導和激勵作用,確保秸稈焚燒火點數量逐年下降。(市環保局牽頭,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參與)
17.全面禁止其他露天焚燒行為。加強對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燒監管,全面落實城市建成區禁止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雜草和建筑垃圾要求。(市城管執法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建設局負責)
(五)精細化管理生活類大氣污染源。
18.嚴格規范餐飲油煙治理。城市建成區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經營場所,必須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嚴格監控油煙凈化效果;主城區禁止露天燒烤;試點建成餐飲無煙示范街,引導健康綠色飲食習慣。(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計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
19.嚴格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積極推動在城市建成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立法工作。嚴格執行我市煙花爆竹禁限燃放相關規定,加大對違禁燃放的懲處力度,切實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大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質量的影響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形成禁限放的良好輿論氛圍,自覺形成市民約束監督。(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市安監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房管局、市環保局、市委宣傳部參與)
(六)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0.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高響應標準;強化環保、氣象聯合會商研判機制,提升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應急期間要嚴格落實應急預案中各項管控措施。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督察,對應對不力的實施嚴肅問責。(市環保局、市氣象局牽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
四、保障措施
21.持續加強執法監管。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推進精準執法,提升監管效率。整合執法資源,優化聯動機制,統籌市、縣兩級環境執法力量,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問題等,采取交叉執法、巡回執法、突擊執法、明查暗訪等方式,常態化開展涉氣環境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建立問題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實施處罰措施,不得降格處罰或簡單給予經濟處罰,對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執法監管體系和高效聯動、嚴懲重處的執法協同體系。(市環保局、市公安局負責)
22.嚴格落實責任分工。各地要組織制定本地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研究落實措施,深化治理要求,厘清工作責任,細化任務清單。各責任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符合實際、詳盡具體的年度推進方案,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形成各地各部門聯動、齊抓共管治理大氣污染的工作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于2018年6月30日前將具體工作方案和推進方案報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794-8258967,電子郵箱:fzhbwkk@163.com)。(各責任部門負責)
23.完善考核問責機制。從今年開始,省、市環保部門每月對空氣質量以PM2.5濃度進行排名并通報。對排在全省空氣質量后十名的縣(區),督促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對連續排在后十名的縣(區)進行約談。對空氣質量持續惡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不力的縣(區),以及履職盡責不力、重大工作推動緩慢的市直單位,將按照《江西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市環保局、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負責)
24.強化輿論宣傳引導。各地要在政府網站顯著位置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欄,積極宣傳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動公布取得的新進展,曝光違法排污行為;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進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市環保局、市委宣傳部負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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