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1 09:56
來源: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近日,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煙臺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詳情如下:
煙臺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魯政發〔2018〕17號),深入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實現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一)總體改善目標。2020年,所有縣市區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6.6%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21.8%、26.1%、20%以上,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市區重污染天數控制在3天以內。
(二)PM2.5改善目標。2020年,市區PM2.5濃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牟平區、煙臺開發區、高新區PM2.5濃度分別控制在31、30、32、30、32、33微克/立方米以內;海陽市、萊陽市、棲霞市、萊州市、招遠市、蓬萊市、龍口市、長島縣PM2.5濃度分別控制在34、35、34、35、35、32、35、30微克/立方米以內。
(三)PM10改善目標。2020年,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牟平區、煙臺開發區、高新區PM10濃度分別控制在65、58、65、68、68、62微克/立方米以內;海陽市、萊陽市、棲霞市、萊州市、招遠市、蓬萊市、龍口市、長島縣PM10濃度分別控制在56、63、52、70、70、58、66、52微克/立方米以內。
(四)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改善目標。2020年,各縣市區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保持國家一級標準且不出現反彈。
(五)空氣質量優良率改善目標。2020年,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牟平區、煙臺開發區、高新區空氣質量優良率均達到86.6%以上;海陽市、萊陽市、棲霞市、萊州市、招遠市、蓬萊市、龍口市、長島縣空氣質量優良率分別達到84.3%、80%、80%、82.4%、82.1%、84.3%、80%、80%以上。
二、重點整治任務
(一)優化結構與布局。
1.優化產業結構與布局。著力調整產業結構,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能耗、環保、安全等法規標準,推動鋼鐵、電解鋁、輪胎、氯堿等高耗能行業轉型升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負責落實,以下任務措施均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落實,不再列出。)
持續實施“散亂污”企業整治。鞏固“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國家和省確定的“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將“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締類的,嚴格落實“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要求;列入整合搬遷類的,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對清單外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按照“發現一起、處置一起”的原則,對用地、工商、環保手續不全、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企業予以關停。(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
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新建“兩高”行業項目落實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是原則,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實施“上新壓舊”“上大壓小”“上高壓低”,新項目一旦投產,被整合替代的老項目必須同時停產。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縣市區,必須將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作為剛性約束。(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著力調整產業布局。按照“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三線一單”)要求,2018年啟動“三線一單”編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區域、規劃環評的要求。(市環保局牽頭)結合實際有序推進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通過實施一批鋼鐵、水泥、危化品等企業搬遷工程,優化產業布局。各縣市區已確定企業要有搬遷計劃和搬遷時限。(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安監局牽頭)
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培育一批節能環保領域的骨干龍頭企業和高端產品,推動產業擴規增容、提質增效、集聚發展。鼓勵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2.優化能源消費結構與布局。持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2419萬噸以內。制定實施2018-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將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嚴格控制新上耗煤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鼓勵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替代煤炭消費。(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完善煤炭替代審查制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行業的煤炭減量替代系數。所有新、改、擴建耗煤項目均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嚴格落實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到2020年,全市電煤(含熱電聯產供熱用煤)占煤炭消費比重達到省相應目標要求。(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機組。制定專項方案,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的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運行滿25年的抽凝機組和仍達不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燃煤機組。對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