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1 09:56
來源: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五)加強全面評估,嚴格追責問責。市政府組織市直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落實本方案實施情況每年開展一次評估,終期對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并以適當形式公布。評估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參考。對年度評估不合格或大氣污染問題多發頻發、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且反彈嚴重、環境問題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縣市區,由市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公開約談縣市區政府(管委)分管負責同志,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對終期評估不合格的縣市區,由市政府公開約談縣市區政府(管委)主要負責同志。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評估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參照國家、省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揚。(市環保局、市委組織部、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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