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07 13:32
來源: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鞏固“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成果。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散亂污”企業認定標準和整改要求,堅決杜絕“散亂污”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完成新一輪“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對關停取締類的,切實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對整合搬遷類的,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升級改造類的,對標先進企業實施深度治理,由相關部門會審簽字后方可投入運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等部門)
對“散亂污”企業集群要實行整體整治,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總體整改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同步推進區域環境整治工作,改變“臟亂差”生產環境。企業未達到治理標準要求的,電力公司按要求不予供電,違規供電的予以公開問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供電公司等)
3.深化工業污染治理。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嚴格按照國家、省的要求,從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以及在用工業鍋爐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不能達到特別排放標準要求的工業企業和在用鍋爐停產整改。列入特別排放改造清單的12家煉焦企業要在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繼續推進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火電、焦化、平板玻璃、建材等重點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在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下,實施封閉儲存、密閉輸送、系統收集,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有組織排放控制,燒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生產工序分別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所有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車間應密閉或封閉;實施清潔運輸,大宗物料和產品主要通過鐵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汽車等方式運輸。(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交通局)
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按照“一區一熱源”原則,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推進淘汰園區內分散燃煤鍋爐。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4.加快推進排污許可管理。2018年12月底前,按照國家、省的統一安排完成陶瓷、耐火材料、再生金屬工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將錯峰生產方案載入排污許可證。按照國家要求的時間節點,將相關錯峰生產方案要求補充到已完成核發行業企業的排污許可證中。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和處罰力度,強化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確保排污單位落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環境管理的主體責任,嚴厲依法打擊無證排污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5.有效推進清潔取暖。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按照2020年采暖季前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務要求,制定三年實施方案,確定年度治理任務,要兼顧農業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工作,同步推動建筑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堅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質利用;堅持突出重點,優先保障供熱需求,優先推進對主城區及縣城周邊平原地區散煤治理;堅持以氣定改、以電定改,在優先保障2017年已經開工的居民“煤改氣”“煤改電”項目用氣用電基礎上,根據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氣量以及實際供電能力合理確定居民“煤改電”“煤改氣”戶數;堅持先立后破,對于以氣代煤、以電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氣源電源未落實情況下,原有取暖設施不予拆除。(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
按照年初各縣市區上報冬季清潔取暖散煤替代任務,堅持從實際出發,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2018年10月底前,縣市區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散煤替代任務120887戶。
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以鄉鎮為單元整體推進。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區,應逐步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加強監督檢查,全面取締散煤銷售網點,禁止銷售和囤積,防止已完成清潔取暖地區散煤復燒。(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經信委、市國土局、市農委、市環保局)
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加強源頭管控,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煤炭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煤炭質量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6.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以下簡稱燃煤鍋爐)淘汰力度。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優先利用熱電聯產機組等清潔取暖供暖方式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燃煤鍋爐。2018年10月底前,淘汰1139臺燃煤小鍋爐,并進一步開展排查工作,確保主城區燃煤鍋爐清零、縣城內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嚴禁以燃燒醇基燃料等為名摻燒化工廢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委)
積極推進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和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達到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水平。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禁止摻燒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備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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