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07 13:32
來源: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加強廢水、廢液和廢渣系統逸散排放控制。含VOCs廢水的輸送系統在安全許可條件下,應采取與環境空氣隔離的措施;含VOCs廢水處理設施應加蓋密閉,排氣至VOCs處理設施;處理、轉移或儲存廢水、廢液和廢渣的容器應密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安監局)
22.推進治污設施升級改造。企業應依據排放廢氣的風量、溫度、濃度、組分以及工況等,選擇適宜的技術路線,確保穩定達標排放。2018年11月底前,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所有工業企業VOCs治污設施,開展一輪治污效果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市場不規范行為;對于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簡易處理工藝,督促企業限期完成整改。鼓勵企業采用多種技術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溫等離子體技術、光催化技術僅適用于處理低濃度有機廢氣或惡臭氣體。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應配備脫附工藝,或定期更換活性炭并建立臺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23.全面推進油品儲運銷VOCs治理。2018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積極推進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環保局)
(八)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4.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強化市級預警預報能力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市級預報中心實現7天預報能力。統一應急預警標準,將區域應急聯動措施納入我市應急預案。建立快速應急聯動響應機制,實施區域應急聯動,確保應急措施啟動及時有效。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要根據生態環境部、省大氣辦的提示信息,及時發布預警,按相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氣象局)
25.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清單編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分別不低于全社會排放總量的10%、20%和30%,VOCs減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
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清單化管理。優先調控產能過剩行業并加大調控力度;優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同行業內企業根據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進行排序并分類管控;優先對城市建成區內的高污染企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業等采取停產、限產措施。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優先選取污染物排放量較大且能夠快速安全減排的工藝環節,采取停產限產措施,并要在廠區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創新監管方式,積極推廣利用電量、視頻監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實企業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九)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
26.實行差別化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重點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采暖期錯峰生產。根據采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氣象局)
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可不予限產,包括:鋼鐵企業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和大宗物料及產品運輸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采用電爐短流程煉鋼生產線的;焦爐爐體加罩封閉、配備焦爐煙囪廢氣脫硫脫硝裝置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鑄造熔煉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毫克/立方米(沖天爐必須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的;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巖棉、礦物棉等建材企業,在資源有保障的前提下,使用天然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為燃料或熱源、且穩定達標排放的。錯峰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
結合我市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2018年11月15日前,市經信委制定出臺我市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錯峰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確有必要調整的,需在省級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并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27.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各縣市區要針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城市物流配送企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應急預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柴油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秋冬季期間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并保留至2019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交通局)
(十)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28.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推進高新區、省級開發區、重點工業園區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按要求開展空氣質量VOCs監測,繼續加快推進大氣顆粒物組分和光化學網能力建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29.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要嚴格落實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0%的監控要求,未達到的予以停產整治?;?、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加快安裝廢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企業在正常生產以及限產、停產、檢修等非正常工況下,均應保證自動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并聯網傳輸數據。各縣市區對出現數據缺失、長時間掉線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進行核實和調查處理。2018年12月底前,推進鋼鐵等重點企業廠區內布設空氣質量微觀站點,監控顆粒物等管控情況。(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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