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1 10:40
來源:東莞市環境保護局
“十二五”期間,我市緊緊圍繞珠三角清潔空氣行動工作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粵府〔2014〕6號)工作要求,全面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強化大氣污染源監管,積極實施大氣污染防治一攬子措施。一是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大力淘汰落后產能,淘汰全市水泥廠。二是嚴格環保準入。實施嚴格的準入管控政策,加強新建燃煤鍋爐準入控制,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高污染燃料鍋爐。三是推進工業重點污染源治理,狠抓燃煤電廠、鍋爐整治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四是強化生活源和面源污染控制,實施餐飲業和揚塵污染整治,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嚴格新車準入,實現油品逐年升級。五是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逐年制定大氣污染年度工作方案,完善大氣污染治理臺賬。
2.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下降
“十二五”期間,我市以“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東莞”為目標統領全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以創建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市為契機,大力推進污染減排,推動水鄉地區“兩高一低”企業退出整治、推動大型工業鍋爐提標改造。同時,大力淘汰黃標車、老舊車,全市污染防控水平不斷提升。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2010年分別削減36.91%和37.35%,順利完成省下達的“十二五”污染減排考核任務和節能減排示范市目標任務。
3.大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隨著大氣污染綜合整治不斷推進,我市大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十二五”期間,二氧化硫從2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4微克/立方米,降幅50%;二氧化氮從4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4微克/立方米,降幅29.2%;PM10從 6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1微克/立方米,降幅19.0%;PM2.5從2013年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4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6微克/立方米,降幅25%。
(二)大氣污染防治形勢
1.機遇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新常態下的深度調整和轉型攻堅,環保工作也進入新常態,生態文明理論上升為破解環境與發展矛盾的戰略理念,環保工作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綠色發展成為重大發展理念。黨的十八大提出了社會主義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上升到治國理政方略的空前高度,十八屆五中全會又將綠色發展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保護也是發展的理念正在形成,以GDP論英雄的發展模式正在改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被列為績效考核重要內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正在全社會牢固樹立。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推進。隨著生態文明建設領域改革創新全面提速,為環境保護工作釋放重大制度紅利。新《環境保護法》全面實施,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停產整治等強有力的處罰手段及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為環境監管執法提供了有力武器,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突出問題。
政府、企業、公眾環境保護意識日益增強。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和生活方式轉變,環境保護的群眾基礎日益牢固,在自覺保護環境、減少浪費資源、破壞環境行為的同時,公眾開始主動充當社會監督的角色,企業環境保護意識增強,政府環保投入力度加大,我市將邁入全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時代。
2.挑戰
我市城鎮化進程加快,生態環境承載壓力與日俱增。根據宏觀預測,在不采取進一步嚴控措施的情形下,按照現有的經濟增長速度和污染控制水平,到2020年,我市各污染物排放量將持續升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PM10和PM2.5的年排放量預計將分別達到11.1萬噸、13.2萬噸、28.1萬噸、16.2萬噸和4.2萬噸,比2014年分別增加1.1萬噸、2.6萬噸、5.8萬噸、3.9萬噸和0.7萬噸。
大氣環境問題復雜多樣,持續改善環境質量難度日益加大。火電廠、工業鍋爐和道路移動源等污染排放末端治理力度已經較大,污染物減排空間逐步縮小,治理成本急劇升高,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難度加大。我市對環保監管能力、污染治理投入、治污技術手段、能源替代、源頭減排、政策制度保障等各方面的需求將急劇增加。然而目前我市環境管理及技術能力相對滯后于經濟建設,尚未全面建立起有效環保機制、政策和手段體系,環保技術、資金保障仍然相對不足,基層環保高素質專業人員嚴重欠缺,難以應對復雜的空氣質量新常態。
(三)空氣質量達標壓力
至2017年,我市環境空氣常規六項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已經穩定達標,且濃度值遠低于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并未實現穩定達標,2017年超標幅度為2.5%;PM10年均濃度自2012年起連續六年均實現了穩定達標,但仍存在一定的日均濃度超標率;PM2.5年均濃度自2012年有監測數據以來,僅2016年達標,2015年超標幅度為2.9%,2017年超標幅度為5.7%,距離穩定達標差距較大;臭氧污染比較嚴重,在廣東省一直處于區域最高或次高的位置,2015年超標幅度為7.5%,2016年超標幅度為3.8%,2017年超標幅度為6.3%,距離達標差距較大。我市PM2.5和臭氧在近三年是超標幅度最大的污染物,是需要優先控制的污染物;二氧化氮不能保證連續穩定達標,PM10面臨逐年考核濃度下降壓力,需要重點控制。
三、規劃總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緊密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和實踐要求,以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根本出發點,以實現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防治細顆粒物和臭氧復合污染為重點,堅持污染物總量減排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相匹配,著力推進多種污染物協同減排;加快經濟轉型及優化發展方式,完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和管理機制,強化部門協作和區域聯防聯控,持續改善東莞市大氣環境質量,最終實現環境空氣質量全面穩定達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的大氣環境基礎。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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