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8 10:34
來源:濟南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燃煤污染治理。
1.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煤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煤炭質量全過程監管,提高煤炭品質,嚴格執行《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明確商品煤質量指標要求的通告》(濟政發〔2018〕9號)要求,禁止生產、加工、銷售、燃用不符合我市質量標準的煤炭及制品。鼓勵火電等高耗煤行業采用高熱值煤炭,減少低熱值煤炭使用量。(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等按職責負責)
2.開展燃煤機組和鍋爐綜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機組,制定專項方案,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的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運行滿25年的抽凝機組。對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市發改委牽頭)
推進鍋爐綜合整治。持續開展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工作;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開展燃油鍋爐提標改造,確保按期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四時段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市環保局牽頭)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全部完成節能改造。(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
3.加強高污染燃料控制。按照上級部署,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調整工作,將完成氣代煤和電代煤的地區劃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全力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清潔能源和集中供熱基礎設施建設。(市環保局、市城鄉建設委負責)
4.加快散煤替代和清潔化治理。推進全市散煤治理,優先以鎮街或區縣為單元整體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散煤銷售和使用。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全市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完成省清潔取暖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市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改委負責)按照《濟南市“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三年實施方案(2017-2020年)》(濟政辦字〔2017〕77號)要求,優先創建商河冬季清潔取暖無煤化示范縣。(商河縣政府牽頭)清潔取暖“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確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燃氣壁掛爐能效不得低于2級水平。在清潔能源難以推廣使用的邊遠山區,積極推廣優質煤并加強煤質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市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負責)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制定實施工作方案,統籌推進“煤改電”輸變電工程建設,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鼓勵推進蓄熱式等電供暖。加大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支持力度,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建設用地。(市發改委、國網濟南供電公司、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六)推進工業污染治理。
1.全面實施排污許可管理。加快推進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按照國家、省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推行企業自我申報排污情況、自我承諾排污真實性、自我監測、自我管理、自我公開信息、自我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排污許可證監督管理,加大對企業持證排污情況的監管力度,定期檢查許可事項的落實、執行情況,對投訴舉報多、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排污單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并公開監督檢查情況。對不按證排污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并處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按日計罰。對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規予以從嚴處罰。(市環保局牽頭)
2.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提標改造。落實《關于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保部公告2018年第9號)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四時段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國家、省有更加嚴格要求的,從嚴執行。按照大氣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區和重點控制區的要求,實施分區分類管理,督促控制區內企業對照各階段排放標準限值和區域功能實施治污設施提標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市環保局牽頭)
3.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對鋼鐵、建材、火電、鑄造、炭素、水泥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開展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制定無組織排放改造方案。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以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提出管控要求,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環保局牽頭)
4.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工業園區、開發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并配備高效治理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商務局負責)
5.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整治。結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與治理情況。嚴格落實《濟南市“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濟環字〔2018〕93號)要求,采取源頭削減、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過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強VOCs污染防治。嚴格落實國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方案,執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標準、VOCs治理技術指南要求。開展焚燒行業VOCs等污染物排放情況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完善管控政策。開展生活消費領域,包括餐飲油煙、干洗、汽修噴涂、裝飾、裝修等溶劑使用環節VOCs污染排放調查。按照省要求,進一步加大對VOCs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監管和信息公開力度。(市環保局牽頭)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市質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開展重點行業VOCs整治情況專項執法行動,督促指導企業加強對其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和檢測機構技術服務能力和效果的信息公開,接受監督。在逐步建立對技術服務機構相關數據信息實施追溯制度、實行聯合懲戒的基礎上,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堫^企業。針對VOCs分行業開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企業提出規范化、精細化管理要求。到2020年,全市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20%以上。(市環保局牽頭)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