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27 10:33
來源: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4.強化移動源污染治理。加強對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管,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主體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加強在用機動車污染治理。推進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啟動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定期更換工作。(牽頭協調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主體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2019年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等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推動內河船舶更新升級,推廣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和純電動船舶應用,加強顆粒物排放控制,開展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試點工作。(牽頭協調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哈爾濱海事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主體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設施使用率。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牽頭協調部門:市交通運輸局、省機場管理集團,配合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哈爾濱海事局、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等)
25.嚴格油品質量管理。加強車用汽柴油生產和流通領域監督管理,全面使用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牽頭協調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主體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城鄉面源污染治理
26.嚴格施工揚塵監管。進一步完善施工工地管理清單。穩妥推廣裝配式建筑。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將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9城區和各縣(市)建成區施工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砂漿和使用袋裝水泥,施工工地要做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6個百分百”,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牽頭協調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體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27.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春、夏、秋季9城區建成區達到90%以上,縣(市)建成區達到60%以上,重點區域顯著提高。
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安裝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并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加強建筑垃圾消納場所的規劃和建設,基本實現建筑垃圾消納場所有效供給。
實施城市裸露土地綠化覆蓋工程。加強對城市公共區域、臨時閑置土地、城區道路兩側和城區河道兩側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綠化。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對裸露地面綠化工作進度進行定期調度。2020年年底前,實現城市裸露土地綠化全覆蓋。(牽頭協調部門:市城市管理局,主體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28.推進露天礦山、預拌混凝土等企業綜合整治。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露天開采礦山摸底排查。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和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亂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加強矸石山治理。(牽頭協調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主體責任部門:有關區縣市政府)
開展預拌混凝土等企業綜合整治。嚴格落實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正常使用,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制定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環保改造實施方案,完成9城區預拌混凝土企業摸底排查;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別完成總任務的30%、40%和30%,逾期未完成的,依法查處。(牽頭協調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主體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29.深入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以農作物秸稈還田為重點,推進秸稈肥料化、燃料化、飼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和收貯運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推進燃煤儲糧、煙葉烘干設施改用生物質燃料。2018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2019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牽頭協調部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林業和草原局)
30.嚴格控制秸稈露天焚燒。制定實施控制秸稈露天焚燒專項工作方案,探索實行法治化管控、市場化投入、全民化行動的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共治共享機制。落實各級黨委、政府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主體責任,建立市、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屯(村小組)五級網格化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的“五定”措施。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財政資金扣繳。建立強化督查機制。(牽頭協調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政府辦公廳、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財政局,主體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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