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29 10:31
來源:嘉興市人民政府
8. 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水平。
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嘉興獨山港區應急調峰儲備庫、浙滬天然氣聯絡線一期工程等建設。加快天然氣管網及配套設施建設,加強舊城管網改造和鎮級管網延伸。大力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以嘉燃集團華隆廣場星級酒店分布式能源站工程為試點,逐步在賓館酒店、旅游景區及工業園區等熱電冷相對需求穩定區域推廣,積極推進海寧新奧園區儲能站、華能烏鎮天然氣分布式電站等項目。到2020年,中心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氣化率達到100%,鎮居民管道天然氣氣化率達到70%,天然氣利用量達到14億立方米,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6%;到2022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0%左右。
逐步完善電力供應體系。通過在工業、交通、商業和城鄉居民生活等領域開展專項工作,有序推進電能替代。建設綠色電力體系,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加強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科學安排調峰、調頻和儲能配套能力建設,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優先上網。
9. 推進可再生能源資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開發可再生能源,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斷優化能源消費結構,逐步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比重,努力構建以清潔能源為主的能源保障體系。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8.5%以上;到2022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3%以上。
深化太陽能發電規模化應用,大力發展分布式太陽能光伏,不斷擴大太陽能熱利用在居民建筑和工農業領域的應用規模。爭取到2020年,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50萬千瓦,占全市總裝機容量9.4%以上。靈活推進陸上風電開發,積極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加快浙能嘉興1號風電場、華能嘉興海上風電場等項目建設,強化提高調峰能力和優化運行調度等措施,有效推進海上風電消納和輸送。力爭到2020年風電裝機規模達到86.7萬千瓦,其中海上風電裝機規模達到72萬千瓦,占全市總裝機容量5.4%。統籌生物質能開發利用,推進秸稈資源化利用、養殖場沼氣利用,有序推進城鎮垃圾能源化利用,力爭到2019年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260萬千瓦,到2020年超過280萬千瓦。
10.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加強重點能耗行業節能。
加強技術節能,推廣低碳、節能技術。水泥行業積極推廣節能粉磨設備、水泥窯余熱發電技術和變頻調速技術,對現有大中型回轉窯、磨機、烘干機進行節能改造。電力行業加快實施風機運行優化、汽輪機通流改造、脫硫島煙氣余熱回收、等離子點火等節能技術。鍋(窯)爐加快優化燃燒方式和爐膛結構,采用高效燃燒器以及防垢、除垢新技術,提高鍋爐熱效率;采用冷凝式余熱回收鍋爐技術、熱管余熱回收技術,充分回收煙氣余熱。按照《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2012),組織實施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和認證工作,積極推廣“互聯網+”、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指導和督促節能措施落實。到2020年,累計在100家以上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企業中實施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和智慧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到2020年,全市力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企業300家,每年創建綠色企業10家,對國家級、省級工業園區或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試點示范。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到2021年完成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重點用能企業的用能設備、生產工藝和能源消耗情況的全面調查,嚴格依法處置未按期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用能設備、主要工序或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不達標的企業。新建高能耗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能效標準,同步配套建設節能設施,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實現能源消費在線監管。
(2)積極推進建筑節能。
新建居住建筑要嚴格執行《浙江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修訂)》(DB33/1015-2017),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額制度,推廣節能電器和綠色照明,推進新能源城市建設。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對達不到現行節能標準但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有建筑實施有序節能改造。到2020年,實現全市城鎮地區新建建筑一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以上。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60%以上;到2022年,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對既有建筑實施有序的綠色化改造。推廣有熱回收功能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新風系統。地源熱泵應用面積達到86萬平方米,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達到354萬平方米。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達到1000萬平方米。
(三)深化區域煙氣廢氣治理,深挖減排潛力。
全面推進工業企業廢氣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全面執行國家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根據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水平,以每年完成100個工業廢氣重點治理項目為抓手,全面推進工業企業廢氣污染治理,建立完善“一廠一策一檔”制度。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通過計量檢定的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對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予以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通過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推動工業行業污染治理。
11. 實施燃煤電廠深度治理。
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新增用電量主要依靠區域內清潔能源發電。實施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對現役30萬千瓦以上燃煤發電機組進行節能增效提標改造,力爭供電煤耗達到全國同類機組先進水平。到2020年,全市火電平均供電煤耗控制在310克標煤/千瓦時以下,新建電廠平均煤耗低于295克標煤/千瓦時。加快關停改造設計壽命期滿、平均供電煤耗高于331克標煤/千瓦時以及未穩定實現超低排放的燃煤發電機組。
開展電力行業深度減排專項行動,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完善治污設施,提高去除效率,在保證超低排放改造效果的基礎上,繼續加強煙氣深度治理,實施有色煙羽治理。到2021年底,全市大氣環境空間高敏感區中燃煤電廠基本完成有色煙羽治理。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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