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08 09:49
來源:晉江市人民政府網站
機動車減排:機動車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落實以下措施:實施交通管制措施,非綠標的機動車全部停駛,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中心市區行駛;嚴格控制拉運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生活垃圾清運車除外)以及危險品運輸車輛進入市區。
其他措施:生活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嚴禁中心市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③PM10和PM2.5減排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工業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重污染天氣影響的范圍和趨勢,確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停產企業名單,明確各企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全市范圍內10噸以下燃煤鍋爐暫停運行或錯峰運行;加大PM10和PM2.5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減少PM10和PM2.5排放量。
機動車減排:機動車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落實以下措施:實施交通管制措施,非綠標的機動車全部停駛,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中心市區行駛;嚴格控制拉運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生活垃圾清運車除外)以及危險品運輸車輛進入中心市區。
防止揚塵措施:揚塵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落實以下措施:建筑、道路、拆遷等施工單位停止工地室外作業(工藝要求、應急搶險工程或不產生揚塵的除外),工地采取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應100%覆蓋,增加裸露場地灑水降塵頻次(至少3次/日)。列入應急停工名單的施工工地(每年更新該清單)、物料堆場全部停止作業。加強主城區道路保潔工作等的執法檢查,每天巡查率不低于80%,灑水和機掃作業車輛出動率不低于95%,每日清掃、灑水3次以上。
其他措施:生活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落實以下措施:嚴禁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排放不達標的餐飲單位營業,嚴禁明火燒烤;嚴禁中心市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露天直接焚燒秸稈、樹葉、垃圾等生物質和廢棄物。
④CO減排措施
機動車減排:機動車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落實以下措施:實施交通管制措施,非綠標的機動車全部停駛,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中心市區行駛;嚴格控制拉運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生活垃圾清運車除外)以及危險品運輸車輛進入中心市區。
2.Ⅰ級響應措施
在執行Ⅱ級應急措施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
舉辦大型文化體育活動時做好應急方案。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公眾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②氣象局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根據預警分級的AQI對應的首要污染物,針對性地采取首要污染物的減排措施。
①SO2減排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工業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響應工作,及時確定限產、停產企業名單。全市范圍內20噸以下燃煤鍋爐、爐窯、干燥塔暫停運行或錯峰運行(除民生項目外);加大SO2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減少SO2排放量。
②NOX及O3減排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工業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響應工作,及時確定限產、停產企業名單。全市范圍內20噸以下燃煤鍋爐、爐窯、干燥塔暫停運行或錯峰運行(除民生項目外);加大NOX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減少NOX排放量;加大VOCs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減少VOCs排放量。
機動車減排:機動車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響應工作;在采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警務、急救、搶險等應急車輛、民生保障車輛、公交車、出租車除外。
③PM10和PM2.5減排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工業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響應工作,及時確定限產、停產企業名單。全市范圍內20噸以下燃煤鍋爐、爐窯、干燥塔暫停運行或錯峰運行(除民生項目外);加大PM10和PM2.5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減少PM10和PM2.5排放量。
機動車減排:機動車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響應工作;在采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警務、急救、搶險等應急車輛、民生保障車輛、公交車、出租車除外。
防止揚塵措施:揚塵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響應工作,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保潔工作等的執法檢查。
④CO減排措施
機動車污染應對組負責督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響應工作;在采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警務、急救、搶險等應急車輛、民生保障車輛、公交車、出租車除外。
(四)預警和響應級別調整
1.預警級別調整
監測預警組及時對空氣質量和氣象變化趨勢進行跟蹤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及時向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提出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的建議。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報應急處置指揮部批準后,及時發布預警變更或解除信息。
2.響應級別調整
應急響應期間,根據實時監測的AQI值的變化,并考慮氣象條件趨勢分析,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的級別。
3.應急終止(預警解除)
生態環境部門、氣象部門等密切關注大氣污染發展趨勢,加強監測,對空氣質量和氣象變化趨勢進行跟蹤分析,當分析結果顯示重污染天氣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時,及時向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提出降低響應等級或終止響應的建議。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報應急處置指揮部批準后,及時宣布終止響應,生態環境局、氣象局繼續進行跟蹤監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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