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22 10:13
來源:長治市人民政府
5.全流程推進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持續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2020年10月1日前,全市相關建材行業要達到《長治市工業窯爐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長氣防辦〔2019〕8號)規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行業穩定達到國家、省要求的排放限值要求。持續開展無組織深度治理,嚴格落實物料轉運、物料堆場、生產工藝、廠區環境等環節的無組織排放精準管控要求,焦化、鋼鐵、有色、建材等重點行業企業易產塵點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鼓勵各縣區建設工業企業揚塵無組織管控平臺,對轄區內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實施精細化管控。加強氨排放管控,采用SCR和SNCR工藝的脫硝設施全部安裝氨逃逸監控儀表,氨逃逸指標分別控制在2.5mg/m3、8mg/m3以內。完成6家重點企業VOCs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規范化執行泄漏與檢測(LDAR)工作,按要求完成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現狀評估,2020年6月底前完成針對性整治。涉VOCs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使用率達到90%以上,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VOCs管控達到國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要求。鼓勵夏秋高溫天氣實施VOCs重點行業企業錯峰、錯時生產。推進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嚴格油氣回收設施運行管控。嚴格已建成VOCs處理設施運行管控,強化汽修、餐飲油煙VOCs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照職責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6.強化排污許可管理。全面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2020年8月底完成所有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和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7.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管理。切實加強履約工作,全面加強ODS備案管理和執法監管。完善并動態更新轄區內涉ODS物質數據庫,督促轄區內使用和銷售ODS的企業嚴格落實備案制度。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二)堅決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
8.完成散煤替代。落實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清潔取暖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778號),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大力發展集中供熱,鼓勵發展超低排放熱電聯產和超低排放大型供熱鍋爐集中供熱。在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覆蓋不到的區域,根據資源條件,有序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及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工業余熱供暖,最大限度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其中,采用生物質供暖方式應采用集中式并配套高效環保設施,達到《山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4/1929-2019)。開展國、省道及旅游線路兩側經營性門店燃煤爐灶清潔化整治。(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各縣(區)要完成轄區內散煤使用情況的入戶調查,建立2020年清潔取暖改造確村確戶清單,科學制定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方案。2020年10月底前,全市23.8萬戶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并具備使用條件,實現“主城區清潔取暖覆蓋率100%、縣城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100%、平原地區農村清潔取暖覆蓋率100%、山區農村清潔取暖覆蓋率80%以上”的目標。(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冬季清潔取暖資金和相關資源應優先集中用于主城區、縣區建成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實施整體推進,突出改造效果。對列入城市改造拆遷計劃范圍的散煤用戶或小區,2020年采暖期前無法完成拆遷的,應納入當年清潔取暖改造范圍,不得任由散煤污染。(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9.強化“禁煤區”建設。2020年10月底前,各縣城建成區要全部劃定為“禁煤區”,要及時將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逐步劃定為“禁煤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落實)各縣區要嚴格落實散煤禁燒規定,嚴厲查處“禁煤區”內散煤銷售,依法清理“禁煤區”散煤及燃煤設施,避免散煤復燒。(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各縣區要結合確村確戶工作,組織“回頭看”,從清潔取暖設施入戶情況,熱源、氣源、電源保障情況,原有燃煤設施及散煤收繳情況等方面逐戶調查,找問題、補漏洞,確保散煤和原有燃煤設施清理徹底。落實清潔取暖財政補貼政策,確保居民用得起、用得住、用得好。(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10.強化煤質管控。清潔取暖覆蓋不到的區域,各相關縣區要組織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確保潔凈煤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加強對煤炭源頭企業及其銷售渠道的煤質管控,防止不達民用煤質量標準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場。(市能源局牽頭,相關縣區政府落實)開展民用煤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區”銷售煤炭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妥善處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絕不合格產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場。對民用散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不低于20%,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區政府落實)
11.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實行拉網式排查,2020年9月底前,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保留鍋爐實施高效節能環保低碳燃燒技術改造,全面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2020年采暖季前,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供熱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三)堅決推動運輸結構綠色化。
12.大力推進“公轉鐵”。全面落實《山西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晉政辦發〔2019〕30號)和《長治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19〕49號),2020年,鐵路貨物運輸量同比2017年增長800萬噸。2020年,全市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名單由市工信局牽頭確定)原則上全部修建鐵路專用線。重點煤礦企業(名單由市能源局牽頭確定)全部接入鐵路專用線。全市大宗貨物運輸以鐵路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煤炭、焦炭鐵路運輸比例達到 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實現全部鐵路運輸。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工業企業(名單由市工信局牽頭確定)鐵路專用線接入比例達到80%以上,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名單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會同太原鐵路局、北京鐵路局、鄭州鐵路局等確定),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其中,位于主城區和縣城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的達90%以上。(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配合,太原鐵路局、北京鐵路局、鄭州鐵路局及相關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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