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22 10:13
來源:長治市人民政府
13.強化機動車環保排放監管。嚴格規范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管理,開展“雙隨機”檢查,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實現機動車登記信息與排放檢驗信息交互工作,建立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信息與安全檢驗信息聯網共享機制。(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落實)具備條件的4000輛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實現聯網,將未安裝遠程在線監控系統的營運車輛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在柴油車通行主要路段建設遙感監測點位,并實行國、省、市三級聯網,建立遙感監測設備和黑煙抓拍系統取證、公安處罰工作機制,倒逼高排放車維修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2020年10月底前,重型柴油貨車日運輸量10輛及以上的重點運輸單位,全部安裝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落實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綜合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的常態化路查路檢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標排放行為,基本消除柴油車排氣口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城市管理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嚴格實施 I/M 制度,監督抽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須按要求及時維修。(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進入潞州區、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高新區建成區內作業的工程機械,必須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潞州區、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嚴格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要求,健全完善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數據庫,建立生態環境、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加快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構建交通污染監測網絡,在重要物流通道建設空氣質量監測站,重點監控評估交通運輸污染情況,2020年12月底前建成。(市生態環境局落實)
14.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不合格油品、車用尿素行為,實施“黑加油站(點)”動態清零。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質量監督管理,持續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及時公布油品質量抽檢結果。組織開展車用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合格油品予以收繳,并倒查來源。引導加油站規范經營。(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5.加快機動車結構升級。完成國家、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2020年12月底前,主城區公交車、出租車、環衛車基本更換為新能源汽車。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新購買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80%以上。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督促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按規定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對屬于已注銷和已報廢的機動車,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路面查處。(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四)堅決提升揚塵污染管控水平。
16.大力實施國土綠化工程。完成太行山、太岳山綠化、草原保護和防風固沙任務。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在城市用地、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地、“街頭游園”“口袋公園”等公用設施。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大力提高主城區綠化覆蓋率,2020年力爭達到41.5%。(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園林服務中心、市住建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7.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建立完善全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臺賬,持續開展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的清理整頓工作。2020年8月底前,關閉主城區建成區及周邊露天礦山。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由所在縣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修復綠化,減塵抑塵。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18.全面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2020年6月底前,各縣區完成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和工礦企業周邊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類不規范堆場清理。對城市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未硬化道路、沿街門面與道路連接帶未硬化區域實施綠化或硬化。加強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干線公路平交道口、店鋪門前硬化。(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推進城鄉垃圾清掃保潔全覆蓋。進一步提高市政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清洗頻次,2020年12月底前,主城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5%,縣城達到65%以上。經常性組織開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大院、住宅小區,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城市公共設施保潔清洗。(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9.全面加強降塵整治。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推行“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和運輸。依法嚴查渣土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行為。(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交通局、市住建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加快城市繞城公路建設,開展對主城區及周邊重點區域(路段)、重點時段的執法檢查,依法重處超載拋灑行為。各縣區參照主城區針對本轄區重點區域開展相關執法檢查。(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縣區政府落實)鞏固降塵整治成效,降塵量穩定低于9噸/月·平方公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落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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