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16 11:25
來源:揚州生態環境
揚州生態環境發布一批廢氣處理設施已安裝但未按照規定使用大氣典型案例,詳情如下:
案例一:寶應某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涉嫌違法開展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生產活動案
案情簡介
接省生態環境廳移交相關線索,寶應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從事汽車沖壓件加工銷售,主要工藝流程為原料采購—切割—沖壓—噴漆—烘干—包裝,噴漆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水幕噴淋處理后與烘干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一并采用雙重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省廳委派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噴漆工藝正在生產,噴漆車間未密閉,該公司廢氣處理設施風機因故障拆除維修,現場留下管道空洞,噴漆產生的廢氣未經活性炭吸附直接排放,廢氣處理設施已安裝但未按照規定使用。
查處情況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針對該單位環境違法行為我局進行了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責令該單位立刻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萬元。
啟示分析
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噴漆工藝產生的有機廢氣不能通過活性炭有效處理直接排放,企業工人環境保護意識薄弱,企業負責人現場管理效能落后。保障秋冬季大氣質量是近期生態環境重點工作,本案辦理主要是為對周邊企業起到警示和威懾作用,同時提高了周邊大氣治理成效。
案例二:寶應某電纜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違法開展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生產活動案
案情簡介
接省生態環境廳移交相關線索,寶應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從事電纜輔助材料加工銷售,產品為填充網帶,主要原料為聚丙烯、硬脂酸、碳酸鈣等,工藝流程為原材料→攪拌→擠出→模具流延→分切→烘干→包裝,產生有機廢氣的擠出工藝配套建設雙重活性炭吸附裝置。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擠出工藝正在生產,車間未密閉,車間排氣扇運行,廢氣處理設施中活性炭長時間未更換,輕微觸碰遂破碎掉落箱底,碳箱抽屜中活性炭處于無填充狀態,廢氣處理設施已安裝但未按照規定使用。
查處情況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針對該單位環境違法行為我局進行了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責令該單位立刻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萬元。
啟示分析
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生產,擠出工藝產生的有機廢氣不能通過活性炭有效處理直接排放,企業存在僥幸思想和惰性思維,無廢氣處理設施維護工作的主動意識。保障秋冬季大氣質量是近期生態環境重點工作,本案辦理主要是為對周邊企業起到警示和威懾作用,同時提高了周邊大氣治理成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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