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29 10:47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 預案(2023年修訂)》,針對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以及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各項應急措施作出詳細規定。
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
為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落實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以下簡稱在建工程,不含鐵路、公路、水利、園林綠化、通信、電力等專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以及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各項應急措施,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要求,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應急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對因沙塵形成的空氣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塵暴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執行。
(一)黃色預警
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施工工地按照績效分級,差異化實施停止室外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設施防腐、道路瀝青鋪裝等施工作業;對納入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期間應急減排清單的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
(二)橙色預警
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施工工地按照績效分級,差異化實施停止室外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設施防腐、道路瀝青鋪裝等施工作業,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機械除外);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機械除外);對納入空氣重污染橙色預警期間應急減排清單的混凝土攪拌站企業,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機械除外),同時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
(三)紅色預警
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施工工地按照績效分級,差異化實施停止室外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設施防腐、道路瀝青鋪裝等施工作業,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機械除外);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機械除外);對納入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期間應急減排清單的混凝土攪拌站企業,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機械除外),同時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
二、應急響應
(一)預警信息傳達和預案啟動
當市級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部門發布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及時傳達到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啟動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達到本轄區相關單位,要求各單位按預警級別嚴格落實應急措施,并組織開展督促檢查。
(二)預警響應
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預警期間的執法檢查,加大對施工工地揚塵管控的執法檢查力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應按要求將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全市住建系統在應對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匯總后按時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三)預警解除
當市級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部門發布預警解除信息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及時向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傳達預警解除信息。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在接到有關部門預警解除信息后,應立即向本轄區各相關單位傳達預警解除信息。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分管揚塵治理的委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工程協調處處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處處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站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主任,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分管領導、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分管領導、各區房管局分管領導。
(二)完善配套措施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要按《應急預案》要求,結合部門和轄區實際,認真制定本部門的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在《應急預案》發布后20日內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實施。
(三)強化應急值守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完善應急值守制度,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的應急值班電話、800兆無線呼臺、應急值守系統必須保持隨時暢通狀態。黃色預警時,各單位要保持備班備勤;橙色預警時,各單位要在日常值守的基礎上,加強在崗值守力量;紅色預警時,各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同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進行聯合值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協調調度、檢查督查等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負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的督查考核工作。督查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是否制定本轄區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預案或措施,預警信息是否及時接收、傳達,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各相關單位按預警級別落實應急措施的傳達部署情況、措施落實檢查情況等。
(五)加強宣傳報道
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負責做好全系統在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方面的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做好媒體接待,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正面引導社會輿論,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京建發〔2018〕493號)同時廢止。
附件:
1. 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2.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城市運行和重大活動的建設項目名單
附件1: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一、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在建工程(不含鐵路、公路、水利、園林綠化、通信、電力等專業工程)以及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應對空氣重污染天氣,指揮全系統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響應工作。
二、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全面指揮協調全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職責
負責向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及時傳達空氣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編制、發布、管理、修訂工作;配合制定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城市運行和重大活動的建設項目名單,會同重點工程協調處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職責
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的響應工作;制定本市施工工地績效評級指標(“綠牌”工地相關管理規定),并對施工類建設項目開展績效評級;制定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在建工程應急減排清單,指導各區制定相應區級清單;督促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施工企業按照預警級別落實相應應急措施;組織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在建工程落實應急措施的抽查檢查,匯總全系統在應對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并按要求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工程協調處職責
牽頭組織制定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城市運行和重大活動的建設項目名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處職責
負責制定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對混凝土攪拌站企業開展績效評級,指導各區制定“一廠一策”應急預案,制定相應區級清單;組織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按照預警級別落實相應應急措施;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職責
組織開展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全市在建工程落實空氣重污染預警應急措施的抽查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職責
負責對全系統開展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進行宣傳報道,制定新聞發布方案,組織媒體接待和新聞發布活動,引導媒體進行正面宣傳,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區房管局職責
負責將預警信息傳達到本轄區各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各混凝土攪拌站企業;組織制定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本轄區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對本轄區混凝土攪拌站企業開展績效評級,組織制定“一廠一策”應急預案,組織本轄區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按照預警級別落實相應應急措施;組織制定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本轄區在建工程應急減排清單,對本轄區在建工程開展績效評級,組織本轄區在建工程按照預警級別落實相應應急措施;組織對本轄區在建工程、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負責收集本轄區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應急響應工作信息數據并按要求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附件2: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城市運行和重大活動的建設項目名單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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