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29 13:19
來源:生態環境部
(十)加強組織領導和考核督察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 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作為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的關鍵舉措,進 一步提高認識,既要避免出現不擔當作為、放松監管要求等問題, 也要堅決防止在實施過程中采取“一刀切”“一律關停”“先停再 說”等簡單粗暴措施。各地要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 (見附件 2)逐級細化,分解到各區縣、各部門,明確時間表和責任 人,并將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本地督察督辦重要內容,建立重點任務 推進定期調度機制;組織及時更新“十四五”生態環境領域重大工 程項目臺賬管理系統中項目信息。2023 年 12 月底前,各省(市)將 鍋爐爐窯清單、村級散煤改造清單、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情況、 應急減排清單等報生態環境部,2024 年 4 月 15 日前報送秋冬季攻堅 總結。
強化考核督察。秋冬季攻堅期間,生態環境部定期調度各地重 點任務進展情況;每月通報各地空氣質量狀況;對每季度空氣質量 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區域性長時間污染 過程應對不力的城市,對政府采取通報、公開約談等方式進行問責;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較差的城市,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篡改、偽造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問題嚴重地區,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予以重點關注。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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