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22 10:00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近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兩項地方標準《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4-2024FDIS)和《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3165-2024FDIS)。
《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自10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將玻璃生產過程分為玻璃熔窯,鍍膜尾氣處理系統,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原料稱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風生產設施等4個生產過程,不同生產過程執行不同排放限值。并對對甘孜、阿壩和涼山州以外的其他城市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進行差別化管控。
《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規定了陶瓷工業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控制要求、污染物監測要求及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適用于現有陶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標準不適用于陶瓷原輔材料的開采及初加工過程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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