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6-12 09:26
來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日前,河北省制定了《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三項地方標準(以下簡稱“三項標準”),旨在進一步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管理,持續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據了解,“三項標準”均為首次發布,將于11月1日起實施。(相關閱讀:河北發布加油站、儲油庫、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6月9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解讀。
標準解讀
一、標準編制背景
加油站、儲油庫和油品運輸油氣排放是產生VOCs的重要來源之一,VOCs作為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的重要前體物,是大氣污染防控的關鍵一環。
為落實京津冀生態環境協同治理,貫徹落實《推進京津冀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走深走實的措施清單(第二批)》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管理,持續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我省制定了《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三項地方標準(以下簡稱“三項標準”)。“三項標準”均為首次發布。
二、標準主要內容
(一)標準適用范圍
“三項標準”分別適用于河北省加油站在汽油(包括含醇汽油)卸油、儲存、加油過程中,儲油庫儲存、收發油品過程中和油品運輸過程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
(二)排放指標和限值
《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考慮了與北京市、天津市地標的一致,排放限值較國標有所加嚴。主要包括液阻(油氣回收管線液阻)、密閉性(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氣液比(加油槍氣液比)、小時濃度值(油氣處理裝置排放1小時平均濃度)和邊界無組織排放(加油站邊界油氣濃度無組織排放)5項指標。其中,液阻、密閉性、邊界無組織排放限值與國標相同;氣液比較國標“油槍超標槍數分檔判定,最高允許超標2支”加嚴至“不允許任何1支油槍超標”(與北京、天津保持一致);小時濃度值較國標“≤25g/m3”加嚴至“現有加油站≤20g/m3,新建加油站≤10g/m3”(與北京、天津保持一致)。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綜合考慮了儲油罐體存在無組織排放等因素,河北省較國標新增了指標并進行定義及限值。主要包括油氣處理裝置排放、泄漏排放(油氣收集系統密封點泄漏檢測)、罐頂通氣孔排放(新增指標)和企業邊界排放4項指標。其中,泄漏排放限值與國標相同;油氣處理裝置排放限值較國標“≤25g/m3”加嚴至“≤20g/m3”(與北京保持一致);企業邊界排放限值較國標“任意1小時NMHC平均濃度值≤4mg/m3”加嚴精確至小數點后一位“4.0mg/m3”(與北京保持一致);罐頂通氣孔VOCs排放濃度≤4000μmol/mol的排放限值要求(與北京保持一致)。
《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著重考慮了汽車罐車油品運輸過程中的特點及油氣排放控制要求。主要包括密閉性(汽車罐車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泄漏排放(運輸工具油氣密封點泄漏檢測)2項指標。其中,泄漏排放限值與國標相同;密閉性限值中,油氣回收系統壓力變動限值較國標加嚴,油氣回收閥壓力變動限值較國標“≤1.30kPa”加嚴至“≤1.25kPa”(與北京保持一致)。
三、標準實施時間
“三項標準”于2025年4月25日發布,考慮到標準發布后應留出適當的實施過渡期,確定實施時間為2025年11月1日。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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