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2-23 09:07
來源:環保部發布
關于企業標準調整的問題,我們國家環境保護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對企業的排放標準調整有一整套的程序。應該說這套制度多年來證明還是行之有效的,當然也是有一些問題。針對企業的環境監管問題,大家注意到去年國務院發了一個關于控制排放污染物許可的一個方案,大的思路就是通過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執行,實現環保部門對企業一證式管理。隨著污染源的管理進一步完善,特別是許可證制度的落實,圍繞著企業的排放行為更加依規依法,監管更加有效,企業的環境責任進一步加強,這個本身也是排污許可制度設計的一個目的,可以解決您剛才提到的這些問題。
中國日報:我想問一個關于臭氧污染治理的問題。每年從5月開始,北方臭氧污染出現了,像深圳臭氧超標現在是主要污染物,但是可能大家都比較關注空氣PM2.5顆粒物污染,公眾對臭氧的認知度還不是很高,所以想請您介紹一下目前環保部對臭氧污染治理有哪些措施,這個臭氧污染監控怎么樣,在治理難度上有哪些。
趙英民:有些地方臭氧濃度在升高,已經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臭氧污染是地面污染在空氣中進行復雜光化學反應的產物,不是污染源直接排放臭氧,而是排放的氮氧化物、VOCs,通過反應產生的臭氧。臭氧的污染,也是目前包括發達國家在內,仍然還沒有完全解決的大氣污染問題。對臭氧污染問題,我們已經采了三方面的行動。
一是部署了PM2.5和臭氧的協同控制。在《大氣十條》當中明確要求控制臭氧的前體物,就是VOCs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在“十三五”規劃中,將優良天數比例列為約束性指標。優良天數的比例本身,就考慮了臭氧可能導致的空氣質量超標情況。無論是在北京,還是在南方的城市,影響優良天數的污染物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臭氧的問題,所以把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列為約束性指標,就考慮了對臭氧污染的管控問題。
二是出臺了VOCs的治理政策標準。按照《大氣十條》要求,環保部制定了石油煉制等14個行業涉及VOCs排放標準,聯合財政、物價部門,出臺了VOCs的排污收費政策,開展了排污收費試點,用經濟手段來推動VOCs的治理。對VOCs這種由無組織大量排放出來的污染物,通過經濟手段管控在某種程度上更有效。
三是大幅度削減氮氧化物。氮氧化物是形成臭氧的另一個重要前體物。“十二五”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18.6%,“十三五”仍然把氮氧化物列為約束性指標。
目前臭氧的控制,主要的問題是臭氧的形成機理十分復雜,控制難度大。特別是VOCs的排放,很多是無組織排放,像石化行業,實際上和我們以往的排污口管理不太一樣,所以監管也面臨著難度。
另外,要控制臭氧污染,還需要控制氮氧化物和VOCs之間的比例,這個比例不對了,臭氧反而會增加。所以各地污染狀況、產業的特征、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需要不同的比例,因此必須采取差異化的策略。我們國家近幾年臭氧污染顯現,說明我們當前氮氧化物和VOCs控制力度不匹配,氮氧化物減排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VOCs目前還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亟待加強。下一步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對工業源、移動源、生活源等多類污染源綜合施策,在改善PM2.5同時遏制臭氧的污染,主要是四個方面:
第一是對“十三五”的約束指標完成情況加強監督考核,推動各地對臭氧和PM2.5的協同控制。為什么講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因為氮氧化物和VOCs的排放都會增加大氣的氧化性,大氣的氧化性增強一方面會增加臭氧的生成,另一方面推動PM2.5的二次生成,所以他們之間是有協同效應的。
第二是積極削減臭氧生成的前體物,也就是氮氧化物和VOCs。全國氮氧化物的排放總量在“十三五”要削減15%,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VOCs排放總量要削減15%,目前這個任務已經分解到了各地,要結合排放標準實施,進一步加快重點行業污染治理。
第三要出臺VOCs的防治政策。加快制定農藥、醫藥、涂料行業,還有無組織逸散的排放標準。
第四是加強科學研究,研究臭氧的生成機理,以及重點地區氮氧化物和VOCs的最佳協同減排比例,更加科學、有效地指導臭氧污染防控工作。
法制日報:這次通報河南焦作等地重污染的減排措施標準不統一,同一區域減排標準不同。上次跨年污染的時候,部里督查到河南一些城市,都是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了措施,比如企業在紅色預警時候減排50%。但是一些企業做不到,不可能減少到50%,無論從生產工藝,還是從它的減排實際能力,是做不到的;但是方案是這么做的,政府是這么要求的,大家看起來這個方案和預案都不錯,但是最終的結果,實際上根本做不到,最終影響的是減排的效果,這個問題怎么解決。剛才您也說了,有的地方紅色預警效果,只相當于藍色預警,可能跟這個都有關系。一些城市紅色預警的時候,不執行單雙號限行,這也不是個別城市,跨年時候我去濟南,它也是紅色預警,但不執行單雙號限行,因為是元旦期間,大家都要走親戚,你把這個限行了,影響大家過節,交通非常擁堵,像這種情況怎么解決。預案看起來都很好,但是能執行多少,最終對于重污染天氣能產生多少效果,有沒有做過系統的考量,或者說去測算過,不能總是這么糊里糊涂的一看預案都有,最后到底執行沒有,效果到底怎么樣。每次應急預案來了,都大規模的督查,不能老是疲于做這些,預案到底有沒有經過科學的測算,效果究竟有哪些。
趙英民:你說的這個問題非常準確,我們也發現了同樣的問題。正是因為這樣,環保部領導才要去帶隊督查,體現重心下沉、抓落實。在督查中發現有些地方,預案不落實,剛才你說的這種情況,的確是存在的。其實應急預案落實首先要落實可操作性,紅色預警應該削減40%的污染物,藍色預警是多少,這個是從宏觀上講;但是這個污染物怎么削減,落到地方的時候,是不一樣的。為什么不一樣呢?我剛才給大家分析了,不同城市,它的產業結構不一樣,成因不一樣,您剛才提到機動車,不同城市機動車的貢獻是不一樣的,我們的目的是削減污染物排放。因此,要針對當地的情況,把污染物的削減比例落下去,首先就要體現可操作性。不可操作的東西看似文件上寫的很好,實際不落實,那么執行就打折扣,執行打折扣導致的后果是看似預警措施都有了,都進入預警狀態了,為什么沒效果?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們有些地方應急預案的執行沒落實,預案落實首先是可操作性。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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