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0-13 09:24
來源:山西省政府
(十四)持續開展“鐵腕治污”強化督查。
進一步強化各市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制定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方案,結合“鐵腕治污”強化督查。抽調全省環境執法骨干人員,采取隨機抽查的方法,嚴查超標排放、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問題以及“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不力、散煤和燃煤鍋爐治理不到位、面源污染防控未達到要求、錯峰生產未有效落實、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等問題,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根據投訴舉報情況等,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大氣污染問題,全部移交市縣政府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開,實行“拉條掛賬”式管理,督促各市對問題立查立改,逐一對賬銷號;對發現問題集中、整改緩慢的城市,進行通報、約談。制定強化督查信息公開方案,要在方案規定的時限內公開督查問題清單、整改方案和落實情況,充分發揮公眾參與、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十五)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
要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優化使用方式,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并體現“獎優罰劣”原則,對未完成本方案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市,扣減相關資金,對完成本方案確定目標的市,按規定增加相關資金安排予以獎勵。各地要全面加大本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清潔取暖、燃煤鍋爐替代、散煤治理、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工業污染治理、落后產能淘汰等領域。各地要研究出臺有利于清潔取暖的經濟政策機制,鼓勵利用融資平臺籌措資金,支持清潔取暖工作。
(十六)全力做好電源氣源供應保障。
省電力公司及國新能源集團、晉能集團、山西國際能源集團等相關省屬企業要與各地認真做好銜接,切實保障采暖季電源氣源穩定供應。各市要加快城市儲氣設施建設進度,積極主動爭取多種方式、多種主體的氣源供應,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通過自建、合建、租賃儲氣設施或購買第三方儲氣服務、儲氣氣量等方式,逐步具備年平均3天供氣量的應急儲氣能力。實施“煤改氣”的地方須具備相應的儲氣調峰能力。電網公司要加大與清潔取暖相關的配電電網改造力度,與相關城市統籌“煤改電”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并按照“散亂污”企業取締處置要求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要求,嚴格落實電力供應。各地要建立電力和燃氣管網快速應急搶修隊伍,確保在電力和燃氣管網事故狀態下,群眾生產生活不受影響。
(十七)啟動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加快推進山西省大氣污染控制院士工作站規范化建設。匯聚跨部門科研資源,組織優秀科研團隊,針對秋冬季大氣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累積與天氣過程的雙向反饋機制、重點行業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技術、居民健康防護等難題開展科技攻堅,探索區域空氣質量改善路線圖,切實提升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科學化、精準化水平。定期開展區域、城市源解析,加快形成重污染天氣過程顆粒物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2017年9月底前,各市完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并報省環保廳,其中4個通道城市同時報環保部。繼續完善煙粉塵、SO2和氮氧化物減排措施,積極探索以無組織、非點源排放控制為主的VOCs和氨(NH3)減排措施,提升多種污染物協同減排效果。
(十八)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制定專項宣傳方案,統籌安排輿論宣傳引導工作,切實做好采暖季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報道和輿情監督工作。各市要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避免因重污染天氣產生其他不安定因素充分。當預測將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各市要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主動向公眾介紹重污染天氣過程持續時間、影響范圍、污染成因,發布權威聲音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滿足公眾知情權。要確保統一口徑,避免多渠道發聲引發負面輿情。
(十九)實施嚴格考核問責制度。組織第三方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和效果評估。省大氣污染防治領導組辦公室對各市空氣質量改善和重點任務進展情況進行月調度、月排名、月通報、季考核,各市每月5日前上報重點任務進展情況。按照《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按月對各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實施排名、獎懲。強化考核問責,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切實落實黨委政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每月向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時序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和區縣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每季度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AQI持續“爆表”的城市和區縣,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和區縣,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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