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2-27 15:40
來源:環保部發布微博
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超額完成雙降15%目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近日環保部公布了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首起案件,引起廣泛關注,攻堅行動要求2+26城市在今年3月底前實現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請問為實現雙降目標,環保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劉炳江:效果很好。雙15%不僅僅是每個城市下降15%,分6個層次,像北京、石家莊都是25%,還有10%等等,這6個檔次,總體平均是15%。
第一個濃度下降15%,我們每個月都公布,現在是馬上進入3月份,最后一個月的沖刺。如果像今天這種重污染過程多來幾個,這個成果就不見得能保住,所以各級政府是高度重視,你問幾個市長,都在抓這幾個數據,從最新的數據看,到目前為止15%不僅僅是下降了15%,PM2.5不僅下降15%,下降百分之二三十的都有。
第二個重污染天氣下降更喜人。第一個重污染天數,各個城市有各個城市的數據,總體我說一下,嚴重污染從2017年10月1日到現在平均每個城市只有2天,上一采暖季同期是平均9天,降幅是一目了然,遠遠超過15%。重度污染上一采暖季平均是27天,現在是10天,這個比例更遠遠超過15%,所以效果是不錯的。至于為了落實兩個15%采取什么措施,剛才中青報記者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了,我把幾個數據快速說一下:第一,清理整頓了6.2萬家涉氣的散亂污企業;第二,完成了394萬戶的電代煤,氣代煤;第三,徹底淘汰了5.6萬臺燃煤小鍋爐;第四,環渤海港口的運煤大卡車全部停止運行;第五,幾千家企業在進行錯峰生產;第六個,5萬多家涉氣的企業全部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最關鍵的這些措施,當然還有更多的措施,這些措施重在落實,所以量化問責。剛剛公布第一例案例,就是因為錯峰生產沒有得到落實。問責有兩類,一類是任務型,一類是結果型,完不成都要問責。謝謝。
最好的長效機制就是依法辦事
新華社記者:去年,環保部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環保執法行動,雖然取得成效,但人們也擔心這種“運動式”執法能夠維持多久?請問,如何才能建立環境執法長效機制?
劉友賓:大家非常關心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問題,什么是長效機制?最好的長效機制就是依法辦事。強化督查不是“運動式”,更不是“一陣風”,它本身就是長效機制的具體體現。
2017年,環境保護部啟動了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強化督查工作。強化督查實施以來,建立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2萬家“散亂污”企業、6.4萬臺燃煤鍋爐、8919家錯峰生產企業及清潔供暖改造等4本臺賬;截至2018年2月底,28個督查組對21萬個企業(點位)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各類涉氣環境問題3.6萬個,督辦突出問題2萬件;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納入應急預案的企業從9000多家增加到五萬多家,極大地減輕重污染天氣的影響,得到社會廣泛關注,也有效保障了《大氣十條》的圓滿收關。
強化督查是環境執法的有益探索和實踐。2015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被人們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社會各界對環保法的實施寄予厚望,希望環保法“長出鋼牙利齒”。可以說,強化督查正是新環保法長出的“鋼牙利齒”,新環保法賦予環境執法的權力和手段得到比較充分的運用,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對打擊違法排污、改善空氣質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強化督查至少有三個特點:
一是突出執法重點。在區域上更加突出京津冀及周邊這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在時間段上更加聚焦于秋冬季這個特殊時段,在行業上更加聚焦涉氣的“散亂污”企業。
二是提高執法效率。通過異地執法,交叉執法,優化執法方式,調整執法策略,既讓環境執法人員互相學習,也有效破解了地方保護主義。強化督查使用網格化管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執法精準度。
三是切實傳導壓力。強化督查的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環環相扣,較真碰硬,咬定青山不放松,嚴肅責任追究,有效地震懾了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強化督查積累的有益經驗,可復制,可推廣,相信在今后的環境執法中這些好的做法一定能夠得到繼續推行,一定會在今后的環境執法中繼續煥發生機與活力,用環境執法新常態促成環境守法新常態,捍衛法律威嚴,讓人民群眾擁有更多的環境質量獲得感。
劉炳江:第一個問題我稍微補充一下,大家可以換一種思路考慮,理論上說一個污染越嚴重、治理任務越重的地區越應該配置更多、水平更高的執法人員,應該用這種做法。目前,還不是根據質量改善要求和治理任務的繁重程度來配置執法人員,去年的強化督查,調集5600人是執法人員的優化配置,實際是就是一種有益的嘗試。
另外,打攻堅戰就要有一些創新,大家都知道扶貧攻堅戰有駐地工作隊,什么時候脫貧什么時候撤。6.2萬家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為什么長期得不到解決,5.6萬臺燃煤鍋爐為什么一直淘汰不了?環保部就是一竿子插到底,督促徹底清理干凈,某種程度上這是一種建立長效機制的探索。空氣質量不改善,這種方式會成為一種常態。另外,環保部現在的做法不像以前大撒網執法,而是一年確定幾個重點任務,不干則已,一干就干到底。
第二個問題說這一輪的污染是不是有所放松,我現在還沒看到數據。如果你回顧過去的情況,每到季節交換的時候,都容易出現重污染過程。雖然說有的城市前5個月改善的很好,后面1個月不怎么改善也能完成既定目標。但中央布置了打贏藍天保衛戰,“2+26”城市又有空氣質量改善的新目標,如果現在放松,全年的目標可能就完不成。
“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還將進一步向全國推廣
鳳凰衛視記者:為治理空氣污染,環保部組織大規模督查執法活動,效果很好,但是民間有一些說法認為,一些企業停產限產遭受的經濟損失過大,是不是我們付出的經濟成本、人力的代價太大了?如何平衡治理污染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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