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15 15:39
來源:哈爾濱市環保局
三、預警
(一)預警分級標準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的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0以上為空氣質量重污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依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我市重污染天氣劃分4個預警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四級(藍色)預警、三級(黃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和一級(紅色)預警。
1.四級(藍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或6時至20時AQI均值大于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2.三級(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或AQI小時均值達到500將持續8小時及以上,或連續兩日6時至20時AQI均值大于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3.二級(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或AQI小時均值達到500將持續16小時及以上,或6時至20時AQI均值大于3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4.一級(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或AQI日均值達到500,或6時至20時AQI均值大于400。
(二)空氣質量預測預報
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要完善聯合會商預測預報機制,同時加強與環保部、東北區域及省空氣質量預報部門的聯合會商,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污染物排放狀況,每日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預測預報,遇重污染天氣時增加會商預報頻次。市環保局或其授權的監測機構統一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預測預報信息,并不斷拓展信息發布渠道,便于公眾及時知曉。
(三)預警發布、升級、降級與解除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預警的發布、升級、降級與解除信息。
1.預警發布
(1)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預警條件時,應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
(2)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應當通過實時會商,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發布預警。
(3)當監測AQI達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級別,并預測未來12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
(4)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從嚴啟動預警。
(5)根據污染嚴重程度,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以提高1個預警級別批準或報請發布預警。
(6)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以根據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數據及氣象條件變化趨勢分區域發布預警。
(7)收到省發布的區域應急聯動預警啟動信息時,按照預警信息要求及時發布相應級別預警,開展區域應急聯動。
2.預警升級或降級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預測或監測環境空氣質量不符合已發布的預警等級條件,需要升級或降級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預警升級、降級審批程序報請批準預警升級或降級,批準后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并通知成員單位,同時向社會發布預警升級或降級信息。
3.預警解除
(1)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輕度污染及以下級別,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以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以根據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數據及氣象條件變化趨勢分區域逐步解除或全部解除預警。
(四)預警信息
1.預警發布信息內容
主要包括:未來時段城市氣象條件變化趨勢、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和地點、AQI指數范圍、首要污染物、空氣質量級別、預警等級等。
2.預警信息通知
預警獲得批準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將預警信息通知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環保局應當在接到預警信息通知后60分鐘內,向省環保廳、市委政務值班室、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報送預警信息。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應急辦)應當在接到預警信息通知后20分鐘內,向省政府應急主管部門報送預警信息。
3.預警信息發布、宣傳和輿論引導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內容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供。視情況需要,組織召開新聞媒體溝通會或發布會,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預測預報信息,提出健康保護和出行建議,宣傳政府應急響應工作情況,實施輿論引導。
四、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1.當大氣污染程度為四級(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響應;
2.當大氣污染程度為三級(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3.當大氣污染程度為二級(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4.當大氣污染程度為一級(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二)響應啟動
根據AQI預測結果發布預警時,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成員單位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設定的應急響應措施。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預警發布指令后,要立即組織開展應對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并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
機動車限行措施的執行起始時間為重污染天氣一級(紅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通告發布后12小時。中小學及幼兒園停課措施的執行起始時間按照當次預警教育部門的具體通知執行。
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應急響應措施實施的組織管理,并進行督導檢查。各區、縣(市)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本轄區街道(鄉鎮)和區屬相關部門嚴格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并進行督導檢查。
(三)響應措施
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應在減少對全社會,尤其是居民生活影響的前提下,按照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原則,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排放。
1.Ⅳ級響應
Ⅳ級響應時,全社會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均應達到5%以上。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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