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12 14:21
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
(三十四)嚴格執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間,西安市(含西咸新區)、咸陽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區及關中地區其他城市中心城區,除地鐵(含輕軌)項目、市政搶修和搶險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涉及土石方作業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確需施工的,由項目所在地縣級政府申請,經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可以施工,施工項目要向社會公示,并進行嚴格監管。對施工期間違規的企業,按相關規定從嚴處理,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嚴禁以各種借口將“禁土令”降低標準、減少時限、縮小范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三十五)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省農業廳牽頭,省環境保護廳等參與)
(三十六)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監管。嚴格落實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各市政府負責)
六、實施重大專項行動,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三十七)開展關中地區秋冬季攻堅行動。關中地區各市制訂并實施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將攻堅目標、任務措施分解落實到行業、落實到企業。各市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督促企業制訂落實措施,統籌調配全省環境執法力量,實行異地交叉執法、駐地督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參與)
(三十八)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統籌油、路、車治理;制訂柴油貨車繞行關中中心城區方案,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各地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省公安廳牽頭,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三十九)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各市制訂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關中地區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原則上應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將工業爐窯治理作為環保強化督查重點任務,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等參與)
(四十)實施VOCs專項整治方案。各市制訂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電子制造、工程機械制造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方案。在煤化工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關中地區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2020年,VOCs排放總量達到國家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要求。(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等參與)
重點推進加油站、油品儲運銷設施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監督性監測能力建設,重點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工業園區建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加大餐飲油煙治理力度。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實現達標排放,凡達不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業整改。全面規范治理露天燒烤污染,嚴防有煙燒烤“死灰復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七、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四十一)加強關中地區聯防聯控。按照國家建立的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加強對關中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的防治措施。建設統一調度和信息平臺,建成國家環境空氣質量西北區域預測預報中心,2019年底前實現7-10天預報能力,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能力。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各相關城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強化環境保護、氣象等多部門聯動,加快培養和引進專業預報人員,不斷提高預報預警準確度,及時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氣象局等參與)
(四十二)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制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減排清單,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參與)
(四十三)嚴格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關中地區在冬季和夏季實施錯時錯峰生產,陜南、陜北可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參照執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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