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15 09:54
來源:邯鄲市人民政府
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31.9%;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31%以上,較2017年下降27%以上,達到63微克/立方米。從2018年起到2020年,我市空氣質量在全國169個重點城市排名每年力爭前進1-2個位次,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2.年度目標。
到2018年底,PM2.5濃度控制在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152天以上,優良天數比例達到41.6%以上。
到2019年底,PM2.5濃度控制在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165天以上,優良天數比例達到45.2%以上。
到2020年底, PM2.5濃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183天以上,優良天數比例達到50.0%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數較2015年下降9.1%,控制在30天以下。
(四)攻堅方向。
各縣(市、區)要在已有治理成果基礎上,結合大氣污染源解析,緊盯污染源頭,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度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全面推進清潔取暖、“散亂污”清零整治、工業企業達標排放、交通干線繞城運輸、重型柴油車排放管控,嚴控施工和道路揚塵,防治垃圾秸稈露天焚燒,積極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綜合施策,集中攻堅,確保污染物排放強度大幅降低,實現全區域高質量、精細化管理。
二、重點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打好去產能和退城搬遷攻堅戰。
1.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運用市場化、法制化手段,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倒逼不達標產能退出市場,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優化。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產能,嚴防封停設備死灰復燃。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列入去產能計劃的產能整體退出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轉爐等設備。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2018年,全市壓減退出煉鐵產能151萬噸、煉鋼產能30萬噸、焦化產能180萬噸、煤炭產能115萬噸。到2020年,除特鋼和符合《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的鑄造高爐外,通過產能減量置換,淘汰100噸以下轉爐、1000立方米以下高爐、130平方米以下燒結機和4.3米以下炭化室焦爐;研究制定新能源電廠替代計劃,單位供電煤耗降至305克以內。到2020年,全面完成省定鋼鐵、焦化、火電等去產能任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重復列出)
2.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將“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進一步明確“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制度,實行拉網式排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密監控企業用電量,落實排查整改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驗收清單。對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按照“先停后治”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對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及生產設備);對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督促企業提升裝備水平,完善治污設施,合法合規發展,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對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對累計新排查1028家“散亂污”企業分類整治。其中,關停取締928家,提升改造92家,搬遷整合8家,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工作。2019年,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清零”。(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邯鄲供電公司)
3.加快重點企業退城搬遷改造。以鋼鐵、焦化、電力等行業為重點,加快繞城高速公路內760平方公里重點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其他不適宜在建成區發展的工業企業,根據實際納入退城搬遷范圍。對主城區(不含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重點污染工業企業,除必須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務于城市的企業外,均應盡快啟動退城搬遷;對縣城和主要城鎮建成區的重點污染工業企業,具備條件的要實施退城搬遷。各縣(市、區)要對已明確的退城企業建立臺賬,實施清單化管理,明確時間表,對逾期未完成退城搬遷的企業予以停產。支持焦化企業通過減量置換,隨鋼鐵產業布局調整而調整;鼓勵焦化企業退出主城區。
按照2018年制定的邯鄲市城市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專項實施方案,其中2018年實施103家,2019年實施7家,2020年采暖季結束后完成2家。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新上工業企業一律進入園區。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空氣質量目標需求和工作實際,加大重點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力度,加快工作進度。(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執法局、市安全監管局)
鋼鐵企業采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推動轉型升級。對處在主城區或縣城及周邊的鋼鐵企業,沒有搬遷意愿或不具備搬遷價值和條件的,逐步關停或轉型轉產;具備搬遷價值和條件的,以減量調整為前提,推進其向沿海臨港或資源富集地區整體搬遷或退城進園。積極對接河鋼集團,制定邯鋼退出方案;加速推進邯鋼東區焦化遷建。(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推進邯鄲熱電搬遷。加快邯鄲熱電廠二期項目核準,力爭2018年完成項目立項審批和開工建設。(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4.切實優化產業布局。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積極推進武安鋼鐵企業實質性整合,力促形成具有較強實力和明顯競爭優勢的地方鋼鐵企業集團。(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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