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15 09:54
來源:邯鄲市人民政府
加大繞城公路建設力度,加快推進由國省干線G107、G309、S104組成的主城區大外環項目建設,促進重型載貨汽車遠端繞行,從根本上解決大貨車通行穿城問題。2018-2020年,煤炭運輸過境車輛通行運煤專用通道線路比例分別達到75%、80%和90%。(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
2.強化柴油貨車污染防治。加快柴油貨車治理,推動貨運經營整合升級、提質增效,加快規模化發展、連鎖化經營。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降低污染排放總量。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實施在用汽車檢測與維護制度(I/M制度)。構建全市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注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試點開展高排放車后處理改造升級工作,具備條件的柴油貨車安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和催化還原裝置(SCR),配備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環境保護等相關部門聯網,穩定達標的可免予上線排放檢驗。(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
嚴格落實重點用車企業(自有或日用20輛以上重型柴油車的企業)和物流企業的治污責任,督促其建立機動車環保達標保障體系,并定期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使用車輛環保達標情況,鼓勵使用新能源車,嚴禁使用不達標車輛。提高機場、鐵路貨場作業車等方面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的比例。依托交通、公安治超點、執法點等,在國、省道市界口和重要運輸通道,加大進市、過境重型柴油車現場抽測力度,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開展路檢路查。(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
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發展清潔貨運,按照國家相關制度規定,對環保排放不達標的重型貨運車輛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加大對重型貨車超載超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格落實“一超四罰”。(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公安交警支隊)
2018年底前,完成國家規定的10臺(套)固定垂直式和1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的遙感監測網絡建設并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到2020年,建成功能較完備的遙感監測網絡平臺。(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
3.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制定邯鄲市營運車輛結構升級三年行動方案,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清潔能源汽車,到2020年采用新能源和國六排放標準清潔能源的上述車輛比例達到80%。加快推進貨運車輛油改新能源工作,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等用車大戶車輛結構升級,提高機場、鐵路貨場作業車等方面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的比例。(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加快完善優化充電基礎設施,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蓋主城區及縣城建成區的快充網絡。(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
主城區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對可識別的新能源汽車,不實行限行措施。2018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車不低于4300輛(標準車),2019年、2020年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不低于省定目標任務,同時配套建設相應數量的充電樁。(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
4.加強機動車監管和尾氣治理。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推行市、縣、鄉三級機動車排放污染“網格化”監管機制,加強機動車污染監管力量建設,落實機動車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督促生產、銷售和使用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關企業建立環保達標保障體系。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等違法行為,確保在我市銷售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達標。(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深入推進入戶抽查和路檢路查,加強遙感監測的推廣應用,嚴格監管定期檢驗機構,推進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確保在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研究制定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處罰辦法,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和責任追究機制,對上路行駛的超標排放機動車實行“環境保護部門取證、公安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局)
制定老舊車年度淘汰方案,通過采取劃定禁限行區域、經濟補償、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更新淘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5.加強專項作業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建立城市專項作業車治理機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備案制度,逐步完善準入、檢查、監測和處罰等標準體系。2019年6月底前,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農牧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
6.加快油品質量升級。全市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油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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