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15 09:54
來源:邯鄲市人民政府
7.加強靠港飛機排放治理。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加快邯鄲機場改擴建工程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岸電設施使用效率。完工后,飛機停靠邯鄲機場期間主要使用岸電。(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邯鄲機場有限責任公司)
(四)著力調整用地結構,打好揚塵面源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
1.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驗收合格后方可生產。2018年對停產整治驗收達標礦山開展“回頭看”,督導生產礦山治污設施安裝在線監控系統,不達標的繼續停產整治,擅自恢復生產的一律依法強制關閉。加強尾礦(矸石山)資源化利用和綜合治理。對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2018年,對28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通過修復綠化、轉型利用、自然恢復進行綜合治理。到2020年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以2015年河北省礦山環境調查成果為基礎)綜合治理率達50%以上。(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深化建筑揚塵專項整治。嚴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統稱建筑)施工揚塵監管,繼續深化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整治,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標準》,縣城及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建筑工地全面做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建筑工地實現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聯網全覆蓋。采取差別化管控措施,引導責任主體落實揚塵治理責任。對保障差別化管控項目的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可采取輪換工作。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進行處罰,并將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對全市建筑工地登記造冊并實行動態更新,建立建筑施工揚塵管理清單;2018年底前,實現全市建筑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和視頻監控、PM10在線監測聯網全覆蓋;2019年進一步提檔升級,構建起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體系。(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行政審批局)
3.實施城市土地硬化和綠化。加強對城市公共區域、臨時閑置建設用地、城區道路兩側和城區河道兩側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綠化;對建筑工地未及時清運的渣土實行遮蓋,對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開展復綠控塵工程。對國省干道、鐵路等穿城路段路界內兩側裸露地實施綠化,建設綠化景觀好、生態功能強、綜合效益高的綠色長廊和防護林帶。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北京鐵路局邯鄲站、北京鐵路局石家莊站邯鄲東站)
4.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開展城市道路揚塵專項治理。大力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大幅提高城市道路三機一體作業比例,推廣主次干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模式,提高支路、街巷、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機掃和沖洗率。逐漸強化城區道路網格化保潔管理,嚴格落實“雙五雙十”標準。2018年,主城區主干道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包括水洗和機掃)達到100%,其他適合機械化清掃的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縣城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以上。2019年,主城區其他適合機械化清掃的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5%以上;縣城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主城區適合機械化清掃的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力爭達到100%;縣城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力爭達到90%。實施城市道路揚塵監測制度,構建指標量化考核機制,實行“以克論凈”。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管理,嚴查散料貨物運輸車輛遺撒,加大監控和打擊力度。(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強化公路揚塵治理。加強進出主城區及周邊國、省干道清掃養護,落實縣、鄉公路養護主體責任,提高機械化清掃水平,到2020年,市區出入口及市區周邊重要干線公路、普通干線公路穿越縣城路段清掃作業全部實現機械化,公路路面范圍內達到露本色、基本無浮土。(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全面開展標準化施工,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建立道路施工揚塵責任追究制度和嚴懲重罰制度。對在建公路建設項目開展揚塵專項整治,提高施工標準化水平,2018年施工現場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95%以上,到2019年達到100%。(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水利局)
5.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和料堆場管理。加強無組織排放治理力度。開展鋼鐵、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炭素、玻璃、磚瓦窯(矸石磚)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以縣為單位分行業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清單和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并加強監督檢查。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全面強化工業企業料堆場抑塵措施,對工業企業廠區內貯存的各類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實行密閉,不能密閉的,設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苫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粉狀物料實行封閉式儲存和運輸;加強廠區內物料運送、倒運、裝卸揚塵管理。全市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鑄造行業企業料堆場按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13/T2352-2016)存儲要求,實現規范管理。到2019年,全市工業企業料堆場全部實現規范管理;對環境敏感區的煤場、料場、渣場實現在線監控和視頻監控全覆蓋。(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6.嚴禁秸稈露天焚燒。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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