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1 10:40
來源:東莞市環境保護局
(五)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完善移動執法系統
完善移動執法系統與軟件,加快推進轄區環境監察機構移動執法數據平臺的建立,充實移動終端的配置,完善前段執法配備和后臺業務支撐系統。大力推廣以移動終端設備為載體,結合移動式監測設備,配合嵌入式應用軟件,以一線現場為綜合業務信息的數據采集點和使用匯集點,采用基于無線上網支持技術的通訊設備、衛星遙感和無人機,實現跨業務數據庫、跨地理阻隔的現代化移動執法,改善監察執法效果,提高現場查處效率。強化轄區環境監察機構專項執法儀器設備補充,根據環境執法監督需求配置流動執法車輛、重金屬污染取證等專項設備,提升重金屬污染執法監督和環境執法快速反應能力。
(六)建立空氣質量預警體系,完善應急響應機制
進一步加強環保與氣象部門工作的無縫對接,完善空氣污染預警機制,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長期預報準確率,及時預警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對空氣質量的影響。完善應急預案設置、重污染應急測報、信息發布、部門協作、措施落實等應急響應體系,提高應急反應能力,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各鎮街完善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機制。結合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應急預案啟動響應情況、應急措施效果評估情況等,優化東莞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七)打造環保科技支撐平臺,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加強大氣環境管理科技支撐,開展大氣環境科研工作,加強環保科技創新能力建設,開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措施及效果評估分析、大氣污染防治費用效益優化評估、清潔生產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強化污染物減排的科技支撐。構建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編制工作體系,實現排放清單的動態更新。
深入開展VOCs污染調查,加強臭氧污染機理研究和VOCs生成臭氧潛勢分析,開展重點行業VOCs治理示范項目,爭取將VOCs污染防控體系與示范項目列入國家示范項目。對機動車“低排放區”政策進行預研,研究制定在城市中(尤其是中心城區)設定限制或者禁止重污染機動車進入的特定物理區域政策的可行性。研究實施非本市籍中小客車錯峰出行、征收中心城區交通擁堵費、停車場差異化收費等措施的可行性。
加快發展大氣環保服務產業,開展綠色建筑行動,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
(八)加強周邊城市互動交流,推進區域聯防聯控
加強區域合作,積極貫徹執行省廳倡導的區域聯防聯控政策要求,與周邊城市強化溝通與協同治污。落實珠三角環保一體化規劃,積極推進珠三角環保一體化進程,建立聯防聯控的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體系。
(九)創建環境管理政策措施,促進企業主動治污
不斷優化財稅補貼激勵政策,逐步調整政府補貼資金的使用方式,環保補貼由建設環節為主逐漸轉向兼顧運營環節。全面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完善排污權交易,以經濟杠桿的作用推動企業由被動治污向主動治污轉變。健全環境信息發布機制,推進各級環保部門及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信息溝通渠道的暢通。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與協調,促進各部門發布的信息更加一致,并形成內容互補。進一步提高環境狀況信息公開方式的多樣性,保障公眾對政府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七、重點工程
重點工程包括工業污染減排、機動車污染整治、面源污染控制、清潔能源改造以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5大類26小項重點工程項目,詳見附表。
八、近期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東莞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控制措施,必須要有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保障,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市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任務落實,實施區、鎮(街道)聯動、緊密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加強大氣環境管理隊伍建設,增加人員配置,設立專門的環境空氣質量管理中心,全面推進監測、監管、宣教、信息等大氣環境保護能力標準化建設。
(二)加大資金投入
在現有治污投入的基礎上,設計區域大氣環境保護資金形式,明確環保資金的投入渠道、使用管理。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采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機制推廣及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等。
充分發揮環保資金杠桿的撬動作用,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污染治理資金以企業自籌為主,政府投入資金優先支持列入計劃的污染治理項目。政府加大污染防治資金的投入,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防”、“以獎促治”等方式,推動企業配套治理資金投入,提高企業治污減排積極性,支持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三)完善法規制度
繼續完善我市大氣污染防治環境法規體系建設。大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研究,重點探索以經濟杠桿為手段的污染控制措施,創新環境管理制度。主要圍繞工業企業進入我市的環保審批門檻要求、機動車限排、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和推行清潔生產要求等方面開展研究,為我市推行大氣污染物減排措施提供法規及政策依據。
(四)強化科技支撐
提出解決區域灰霾、臭氧污染以及其他重大污染防治技術攻關的科技支撐要求,提出服務于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綜合決策的區域大氣環境中心等建設方案。加快環保技術創新平臺建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實施環保技術攻關,形成環境科研支撐體系,開展PM2.5等污染物來源解析及傳輸擴散規律等方面的科研及清潔生產、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等方面的開發、引進和推廣應用各類大氣污染治理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
建立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在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全面提升人才的業務和創新能力;加強人才引進,優化人才發展環境。
(五)加強宣傳引導
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科普和教育培訓,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知識,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提高公眾參與大氣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多種形式發布城市空氣質量信息,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保障公眾的環境信息知情權。完善公眾環境監督機制,暢通環境信訪、環境監督熱線、網絡郵箱等環境投訴舉報渠道,強化輿論監督。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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