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7 10:09
來源:榆林市人民政府
(六)打好揚塵治理仗
20.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要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工地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符合國三標準。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市住建局牽頭)
實現渣土運輸規范化管理,渣土運輸車輛要密閉并符合現行在用車排放標準。新投入運營的渣土車必須為新型環保智能渣土車。在主城區文化路、富康路、沙河路、校場路等路段設置渣土車檢查點,嚴厲打擊不密閉,帶泥(塵)上路、沿途拋灑的渣土車,一經發現,收回其道路通行許可證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嚴厲打擊非法從事渣土運輸的車輛。(市執法局牽頭)
21.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嚴格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位一體”作業模式,從源頭上防止道路揚塵。每年新增吸塵式道路保潔車輛不得低于新增保潔車輛的50%,逐步淘汰干掃式老舊設備。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年底前,榆林城區基本達到70%以上,各縣市區基本達到60%以上。加強對城鄉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點部位的治理,減少道路揚塵污染。(市住建局牽頭)
對國省干線道路揚塵污染進行持續整治。對國省干線重要路段進行加密清掃,榆林城區東過境線、北過境線、西過境線等重點路段實行機械化清掃,建立常態化管理機制,減少揚塵污染。(市交通局牽頭)
22.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監管。嚴格落實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執法局、市能源局等參與)
23.控制裸露土地揚塵污染。榆林城區、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深入推進裸露土地覆蓋行動,建立動態管理清單,所有裸露土地優先進行植被覆蓋,不具備植被覆蓋條件的采用密目網進行覆蓋,防止揚塵污染。(市資源規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執法局等參與)
四、強化八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按照“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钡脑瓌t,細化任務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同時要完善部門和政府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壓實各方責任。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強化表揚激勵,對庸政懶政怠政的嚴肅追責問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積極發揮財政專項資金作用,支持城鄉散煤治理、天然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高排放車輛淘汰、重型柴油車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業污染治理、環保能力建設、大氣污染防治對策研究等項目。(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等參與)
(三)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按照大氣污染季節特征,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春季開展揚塵和工業無組織排放、夏季開展VOCs污染治理、秋冬季開展秸稈禁燒、工業窯爐排放、燃煤散燒等環境執法檢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等參與)
(四)開展大氣污染專項督察。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甚至惡化的縣市區及部門,要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強化督察問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五)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完善縣、鄉鎮(街道)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六)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建設重點工業園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合理擴增、科學設置縣市區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對榆林城區和其他臭氧污染嚴重的縣市區及工業園區,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全部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七)強化科技基礎支撐。建立“一市一策”“一縣一策”工作機制,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大氣污染物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提高大氣污染治理的精準度,實現對環境質量及污染源排放情況的靶向管控。推進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等重點項目,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需求,加強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開展沙塵天氣應對研究,深化VOCs全過程控制及監管技術研發。(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八)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或考核不合格的縣市區,由市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并實行區域環評限批。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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