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7 10:39
來源:汕頭市政府
(十八)減少農業源污染排放
全面推廣秸稈還田、秸稈制肥、秸稈飼料化、秸稈能源化利用等綜合利用措施,全面禁止農作物秸稈等露天焚燒,定期通報火點監測信息,及時查處非法露天焚燒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參加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推行農藥減量增效技術,減少農田農藥使用量,減少VOCs逸出和揮發;加快綠色溶劑替代輕芳烴和有害有機溶劑,大力推廣水基化、無塵化、控制釋放等劑型,加快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藥劑和生物農藥,減少農藥殘留對環境影響。(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參加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建立健全VOCs排放管理體系
(十九)加快落實“一企一策”制度
加強對企業的幫扶指導,對重點監管企業加強監管,組織、指導企業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編制切實可行的VOCs綜合整治方案,明確原輔材料替代、工藝改進、無組織排放管控、廢氣收集、廢氣治理設施建設等全過程減排要求,測算投資成本和減排效益,有效開展VOCs綜合治理。適時開展治理效果后評估工作,出臺與減排效果緊密掛鉤的補貼政策。(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度
按照國家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的統一部署以及相關技術規范等規定,依法推進化工、印刷、工業涂裝、制藥等涉VOCs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2020年底前,對電子、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通過排污許可管理,落實企業VOCs源頭替代、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措施要求,逐步規范涉VOCs工業企業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和定期報告的具體規定,推進企業持證、按證排污,嚴厲處罰無證和不按證排污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一)完善VOCs污染防治經濟政策
根據國家VOCs排污收費及環保稅費改革相關工作要求,積極推進VOCs排污稅費相關政策的落實。加大財政資金對VOCs減排重點工程建設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落實支持節能減排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建立基于環境績效的VOCs減排激勵機制,對VOCs整治與減排工作貢獻突出的企業、單位予以獎勵。(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
(二十二)嚴格落實法規、排放標準和規范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格落實各領域VOCs管理控制要求。
按照《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建設項目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VOCs總量指標管理工作,做好工業企業環評服務指導工作,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按照“以減量定增量”原則,動態管理VOCs總量指標,實行VOCs總量指標等量削減替代。按照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VOCs)監管系統填報要求,分階段組織涉VOCs排放企業填報,建立完善企業臺賬,形成企業電子檔案,并動態更新。按照廣東省環保標準、VOCs防治技術規范、技術指南、清潔生產審核技術標準,定期評估全市行業VOCs污染防治水平。(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七、全面提升VOCs監管能力體系建設
(二十三)持續推進VOCs排放調查與動態更新
建立健全全市VOCs排放清單,結合廣東省VOCs排放控制管理平臺的建設,按照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VOCs)監管系統填報要求,建立完善全市涉VOCs企業臺賬,定期開展VOCs排放清單動態更新。結合排污許可證實施情況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進一步系統梳理VOCs排放與治理情況。開展VOCs減排核查核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四)建立健全監測監控體系
加強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的VOCs自動監測工作,強化VOCs執法能力建設,全面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加強企業有組織排放VOCs自動監控監測能力建設,將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紡織印染、家具制造、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和電子產品制造行業等VOCs排放重點企業納入市級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重點排污單位VOCs治理設施進出口、有機廢氣排放關鍵點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其他企業逐步配備自動監測或便攜式VOCs檢測儀。重點行業企業應嚴格執行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定期開展自行監測。
加強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動監測工作,開展VOCs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督性監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局各分局逐步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不斷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八、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五)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區域組織領導,建立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大問題協調機制,加強區域協作,建立汕潮揭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著力推動區域空氣質量持續向好。充分發揮汕頭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的統籌指揮作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責任、抓好落實。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等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區縣和管委會按照汕頭市VOCs減排任務要求,將治理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有關單位和企業,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分工,強化部門協作,做好分地區、分年度任務分解,切實推進VOCs綜合整治工作。各牽頭單位應將主要減排任務分解到各有關區縣,同時制定考核細則。對推進不力、工作滯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強化監督問責。(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氣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十六)加大資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VOCs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資金以排污企業自籌為主,政府投入資金有限支持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排放控制技術政策研究和重點行業整治試點示范項目。統籌安排VOCs治理專項資金,支持重點行業VOCs治理試點示范和技術推廣,建立基于環境績效的VOCs減排激勵機制,出臺與VOCs減排成效掛鉤的補貼政策。(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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