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6-11 11:06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省級預警響應終止后,省重污染天氣應急辦視情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總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污染天氣發生成因技術分析、預警信息發布情況、應急響應啟動情況、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應急減排比例等)、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根據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和應急過程評價,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并適時修訂。
6.2 檔案管理。
各地、各部門應做好重污染天氣前期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響應、總結評估等各環節檔案管理工作,便于開展事件調查和總結經驗教訓等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資金保障。
完善與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需求相適應的財政保障機制,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要求,將相關必要工作經費納入各級預算予以保障。
7.2 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省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和各成員單位的聯絡暢通。
7.3 物資裝備保障。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能與分工,配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儀器、車輛和防護器材等硬件裝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7.4 應急科技保障。
省重污染天氣應急辦要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加快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技術研究,與省政府應急平臺、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自動監測及省氣象局天氣預報等系統聯網,并充分利用無線和衛星通信系統等先進科技手段,加強對重污染天氣的監測分析和指揮協調能力。
7.5 人力資源保障。
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能力,保證預警和響應工作落實。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1)預案宣傳。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法規、健康防護等宣傳,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2)預案培訓。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3)預案備案。設區市、縣(市、區)政府應按要求及時修編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報上一級政府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抄送上一級政府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
(4)預案演練。各地、各部門應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并及時總結評估,持續完善應急措施和機制。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附件:1.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程序圖
2.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3.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空氣質量指數(AQI):又稱空氣污染指數,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各項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的影響,將常規監測的幾種空氣污染物濃度簡化成為單一的概念性指數值形式。
重污染天氣: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 633-2012),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大于200,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
PM2.5日均濃度:PM2.5日均濃度按24小時滑動平均值計算,其污染級別確定方式如下:參照《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以PM2.524小時滑動平均值作為“PM2.524小時平均濃度”得到其對應的空氣質量分指數,以該分指數作為“空氣質量指數”確定其對應的“空氣質量指數類別”(即污染級別)。短時重度污染確定方式如下:參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關于對“全國城市空氣質量實時發布平臺”發布內容進行調整的通知》所規定的方法,以1小時PM2.5濃度作為判定指標,當日AQI<200且1天中部分小時濃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時,即認為出現短時重度污染。
績效分級:依據《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江西省涉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指南》《〈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等相關文件要求,以企業環保績效水平進行劃分,將重點行業企業評定為A、B、C、D四個不同等級,或引領性和非引領性企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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