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7-04 11:18
來源:安徽生態環境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加快發展,揚塵污染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已成為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為助力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積極主動作為,強化揚塵污染管控,依法查處一批揚塵污染環境違法案件。為促進形成依法治污的法治環境,教育引導建設單位尊法守法,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公開曝光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亳州市見素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環境違法案
一、案情簡介
2024年4月1日,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使用無人機進行高空巡航檢查,發現亳州市見素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現場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土方,未采取覆蓋等防揚塵措施。
二、查處情況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亳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條第三款規定,參照《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0版),于2024年5月15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處2萬元罰款,已執行到位。
案例二:蕪湖潤農佳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施工環境違法案
一 、案情簡介
2024年3月14日,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蕪湖潤農佳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的施工工地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施工現場工程渣土露天堆放,未采取覆蓋等防揚塵措施。
二、查處情況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蕪湖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條第三款規定,參照《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0版),于2024年5月13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處2萬元罰款,已執行到位。
案例三:淮南市競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施工環境違法案
一 、案情簡介
2024年4月13日,淮南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淮南市競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的施工工地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大量裸土,部分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采取覆蓋等防揚塵措施。
二、查處情況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淮南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條第三款規定,參照《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0版),于2024年5月16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處2萬元罰款,已執行到位。
案例四:安徽博慶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施工環境違法案
一 、案情簡介
2024年5月27日,淮北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安徽博慶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施工工地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施工現場多處建筑土方露天堆放,未采取覆蓋等防揚塵措施。
二、查處情況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淮北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條第三款規定,參照《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0版),于2024年6月17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處2萬元罰款,已執行到位。
案例五:安徽雙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環境違法案
一 、案情簡介
2024年5月8日,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安徽雙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工地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施工現場大面積砂土及水泥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蓋等防揚塵措施。
二、查處情況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合肥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參照《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0版),于6月20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處1萬元罰款,已執行到位。
案件啟示
嚴格落實建筑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是有效防止揚塵污染的重要抓手。少數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揚塵污染防控措施落空,影響了空氣環境質量。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切實強化法治思維,堅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運用無人機巡航、走航車監測、高空瞭望等非現場執法監管方式,精準發現揚塵污染問題,以法治之手推動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還群眾以藍天白云,繁星閃爍。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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