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8 10:41
來源: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日前,廣東佛山印發《佛山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全文如下: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的通知
佛府辦函〔2018〕537號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佛山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佛山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環境保護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9日
佛山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
為促進全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及污染防控工作,在2020年年底前實現空氣質量6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全面達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廣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等的要求,持續改善佛山市空氣質量,制訂本規劃。
一、空氣質量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環境空氣質量時空特征。
近年來,佛山市各項污染物濃度逐步下降。其中,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已穩定達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初步達標,但仍存在一定比例的日均濃度超標率;細顆粒物(PM2.5)尚未達標,二氧化氮、臭氧超標天數有上升趨勢,污染形勢嚴峻。2014年,佛山市全年優良(AQI≤100)天數為271天,占全年有效天數比例為74.7%;輕度污染(100<AQI≤150)天數79天,中度污染(150<AQI≤200)天數13天,無重度污染和嚴重污染情況。全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濃度第95百分位為1.6毫克/立方米,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二氧化氮年均濃度為48微克/立方米,超標20%;PM2.5年均濃度為45微克/立方米,超標28.6%;臭氧濃度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數為167微克/立方米,接近國家二級標準濃度160微克/立方米。近幾年來,佛山市二氧化氮,PM2.5、臭氧為主導的復合型污染特征明顯。
與2013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及PM2.5平均濃度均有所下降,空氣質量達標天數略有增加,AQI達標率小幅度提高,空氣質量標準相對好轉。
在空間分布上,2014年二氧化氮年均濃度除高明區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外,其他區均超標,高值區域主要分布在禪城區和南海區,少量分布在順德區。PM2.5年均濃度范圍為41—50微克/立方米均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高值區分布相對平均,在三水區和禪桂地區尤為突出。除三水區域外,其他區臭氧濃度均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高值區主要出現在順德的西北區域。
在時間分布上,秋冬季容易受不利污染物擴散及少雨的氣象條件影響,10月至次年1月,二氧化氮、顆粒物的濃度較高;臭氧污染在溫度較高的夏、秋二季常見,年度高值通常出現在6月至10月。二氧化氮濃度日變化與機動車流量變化相關度較高,呈現雙峰值特征,第一個峰值是早上7時至8時,第二個峰值是晚上19時至20時,與上下班高峰時段重合;PM2.5日變化呈現非顯著性單峰值結構,在早上6時至7時有顯著的躍起現象;臭氧濃度在上午7時開始上升,在14時左右達到峰值,太陽落山后濃度急劇下降。
(二)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征。
根據佛山市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研究結果,2014年,佛山市排放二氧化硫為4.8萬噸,氮氧化物為10.1萬噸,揮發性有機物為11.5萬噸,PM10為6.4萬噸,PM2.5為3.2萬噸。二氧化硫的排放貢獻主要是化石燃料固定燃燒源,排放量達到4.4萬噸,占總排放量的91.2%。氮氧化物排放中固定燃燒源的分擔率最大,為57.3%,火力發電、建筑陶瓷制品制造、熱力生產和供應、棉印染精加工等10個行業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工業燃燒源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88.2%,其中火力發電是佛山市最主要的氮氧化物排放源,占工業燃燒源氮氧化物排放的46.29%。道路移動源、工業過程源和有機溶劑使用源是揮發性有機物的主要排放源,三者合計占比達到93.1%。一次排放的PM10和PM2.5則主要來源于固定燃燒源和工業過程源,其中工業過程源對一次排放的PM10和PM2.5的總分擔率分別達到39.7%和47.5%。
(三)佛山市五區污染物排放強度。
2014年佛山市各區單位面積污染物排放強度中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較高,這與地區生產總值呈現一定關聯。禪城區單位面積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污強度分別為82噸/平方公里和125噸/平方公里。禪城區作為中心城區,面積較小,經濟相對發達,人口和車輛密度較高,是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禪城和三水的單位面積PM10和PM2.5排放較高和區域內較多的固定燃燒源和工業過程源有關。
2014年佛山市各區的單位生產總值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較其他污染物均處于較高水平,這與佛山市有較多的涉及表面涂裝等工業生產過程的企業有關。禪城和順德區的各類污染物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排放量水平接近,且處在較低水平,這與兩區的經濟發展狀況相印證。高明和三水兩區的PM10及PM2.5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排放量較高,這與兩區境內的陶瓷企業和工業燃燒源有關。
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污強度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地區的工業結構。以工業增加值為生產法計算值,2014年佛山市禪城和順德兩區的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整體較低,而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強度相對較高,說明兩區重污染企業相對較少,而機動車和溶劑使用源的排放較為突出。三水區的排污強度最高,特別是PM10和PM2.5的排放強度較高,這與區內有較多的陶瓷等非金屬礦物制造業企業有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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