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8 10:41
來源: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7.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與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依法持證、按證排污,強化和規范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工作,推動排污單位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火電、陶瓷、玻璃企業按提標改造要求實施排污許可。納入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管控清單的排污單位,應在其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規定應急期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持證單位需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后30個工作日內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
(五)強化移動源污染控制。
1.加快交通能源結構調整。
2018年起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100%推廣使用純電動車或氫燃料電池車;2019年年底完成全市公交車全部使用純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汽車;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汽車新能源化,2018年起,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其中純電動化率達到80%以上;2018年起,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市政、通勤、物流配送以及客運港口、機場作業車輛應全部使用純電動或燃料電池等新能源車,2020年年底前新能源車占比達到90%以上。全面提速新能源私家車推廣,制定和完善全方位鼓勵措施,加快出臺相關政策,優惠政策從購買環節延伸到使用環節。
加快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公交車、公共服務領域汽車新能源化任務,提前完成新能能源汽車充電、加氫基礎設施配置;加快私人用車、公務出行等領域的汽車新能源化和社會停車場所的充電設施建設;以高速公路網為基礎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2.調整運輸結構布局。
調整區域運輸結構,推動貨運物流綠色發展,減少公路貨運量,增加鐵路、水路貨運量,加強江海聯運、水鐵聯運。分期分批推進重點區域物流運輸相關產業布局調整,2020年前,將重點區域內的物流園區、貨運站場、大型批發市場物、陶瓷倉庫遷出;中心城區與物流中心的對接和二次聯運車輛全部改純電動車。開展佛山港總體規劃修編,2020年前,完成佛山新港碼頭、瀾石碼頭的關閉;推進三水南港碼頭、三港碼頭搬遷關閉。2019年前,完成南海汽車站遷出重點區域;加快佛山鴻運汽車客運站的搬遷工作。
3.推進車用油品升級和嚴管油品質量。
按省的統一部署,爭取2019年起,全市區域內所有加油站全部銷售國Ⅵ車用汽油、柴油,車用汽油蒸汽壓全年不得超過60千帕,提前實施機動車國VI排放標準。組織協調全市的成品油市場綜合整治,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加強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強化對使用非法劣質油品行為的查處力度,杜絕非法劣質油品的流通,建立劣質油品有獎舉報制度。全面摸查非法油品儲存點和加油點,開展集中清理整頓,2018年對加油站、儲油庫車用汽柴油抽檢覆蓋率達到50%,2020年達到80%。
4.加強在用車環保達標管理。
進一步完善I/M(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查與維護)制度,提高檢測機構和維修企業的檢測維修水平,健全在用車環保達標管理長效機制。繼續開展黑煙車電子抓拍,進一步完善各區抓拍點位前端攝像頭及限行標志牌設置,提高抓拍處罰率;綜合運用抽檢執法和遙感監測等手段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加大黑煙車、排放檢驗不合格機動車的執法力度,大力打擊“客改貨”的違法行為。
5.加強柴油車污染治理。
重點加強重型柴油車及污染治理,加大對物流企業、客(貨)運企業、批發市場、施工工地等單位出入機動車尾氣排放的隨機抽檢力度,加大對夜間進城重型柴油車的監管。全面排查重型柴油車環保達標保障體系建立情況。提升運輸行業車輛排放水平,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的重型柴油車(用于環衛、郵政、物流等用途)優先選用安裝顆粒捕捉器(DPF)排氣后處理裝置的車型。
6.大力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劃定低排放控制區,禁止使用冒黑煙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準入政策;督促施工工地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大對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非道路移動機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舉報獎勵活動。推廣使用純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DPF治理技術應用試點工作,推進重點區域使用純電動叉車。
7.大力實施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
加強排放控制區內船舶管理,排放控制區內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內河及江海直達船舶應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海事部門每年應對排放控制區內保持2%以上的單船抽檢率,并進一步加強對內河、江海直達船舶的監管,禁止使用船用殘渣油。
提高內河碼頭岸電的比例,加快岸電設施設備的配備和使用,新建碼頭、港口應當規劃、設計和建設岸基供電設施的空間和容量;已建成的碼頭、港口應逐步實施岸電設施改造,建成船舶靠岸后應優先使用岸電,到2018年,我市80%的集裝箱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到2020年,全市碼頭(不含危貨碼頭)基本完成岸電設施的配備并投入使用。
(六) 強化面源綜合治理。
1.加強工地揚塵污染控制。貫徹落實《佛山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施工現場必須嚴格落實圍蔽、砂土覆蓋、路面硬化、灑水壓塵、車輛沖凈、場地綠化“六個100%”防塵措施,加強各類揚塵源的日常巡查和違法處罰,對未落實或未有效落實“六個100%”等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采取約談、停工整治、媒體曝光、誠信扣分、列入“黑名單”等綜合措施。重點揚塵源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全面推行“衛星圖片+無人機”巡查執法等方法,提高執法精準度及效率。
2.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實行環衛作業全覆蓋,垃圾收運密閉化,深化環衛市場化為主,政府服務為輔的運行機制;城市市政道路要實現機械化高壓沖洗,采取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加大道路沖洗、灑水、清掃頻次,全面落實城市市政道路保潔制度,全面做好灑水降塵工作。
3.加強運輸揚塵污染控制。加快推進使用符合功能規范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自2018年9月1日起,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重型、中型自卸貨車應符合我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行業專用功能要求。10月1日起,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對發現未經審批或未在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平臺核準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實行電子抓拍,實施1個月的警告教育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后,依法進行處罰;嚴格強化渣土運輸資格核準、誠信考核、執法檢查等力度,組織開展渣土車專項整治行動,渣土運輸車必須在規定時間、規范路線上運輸,嚴格落實車輪車身沖洗和車廂全封閉等環保措施。。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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