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29 09:57
來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市交通運輸局、南通海事局牽頭,市發改委、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環保局等參與)
定期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檢查活動,加大對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車(船)用燃料以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查處油品質量超標現象,依法取締黑加油站點。(市工商局、質監局、商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環保局等參與)
2019年底前,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安裝。企業要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行。(市環保局牽頭,市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等參與)
開展原油和成品油碼頭、船舶油氣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腦油等裝船作業碼頭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設施,新造油船逐步具備碼頭油氣回收條件,2020年1月1日起建造的150總噸以上的油船應具備碼頭油氣回收條件。(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南通海事局、市商務局、安監局、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等參與)
(十六)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厲打擊新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力爭2019年底前具備新車環保裝置檢驗能力或實施第三方檢測。研究推廣OBD在機動車排放檢測方面的應用。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環保等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經信委、質監局等參與)
有條件的地區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2020年,柴油貨車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總量均比2017年下降15%。(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環保局、公安局等參與)
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違法行為。(市質監局牽頭,市工商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城鄉建設局、農委、水利局、經信委等配合)
2018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依法劃定并向社會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今后應結合當地實際,適時增加禁用機械種類,擴大禁用區域范圍,提高管控要求。(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城鄉建設局、農委、水利局配合)
鼓勵淘汰老舊工程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維護和改造。(市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牽頭,市公安局、環保局、質監局配合)
鼓勵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農業機械改造和淘汰。(市農委牽頭,市環保局、質監局配合)
推進排放不達標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港口、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環保局、南通海事局、市質監局等配合)
嚴格執行長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管理政策。(市交通運輸廳、南通海事局負責)
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等清潔能源。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電,提高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全市港口、水上服務區和待閘錨地基本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南通港和排放控制區內靠港船舶的岸電使用電量在2017年基礎上翻一番。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沿海港口新增、更換拖船優先使用清潔能源。進一步推廣船舶使用LNG等清潔能源,加快推進長江干線南通段等高等級航道加氣、充(換)電設施的規劃和建設。2020年船舶使用能源中LNG占比在2015年基礎上增長200%。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新、改、擴建機場航站樓地面輔助電源配備率達到100%。(市交通運輸局、國資委牽頭,市經信委、南通海事局、環保局、發改委等參與)
五、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十七)實施綠化工程。推廣保護性耕作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林農復合經營和森林質量提升行動,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道綠廊,進一步提高綠量。加強道路林網、水系林網、農田林網和沿海、沿江防護林帶建設,實施村莊綠化美化工程,在嚴格保護現有森林資源的基礎上,大力提高林木覆蓋率。(市農委牽頭,市國土局、城鄉建設局參與)
(十八)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監管。2018年底前,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因地制宜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嚴格執行《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標準》,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將數據實時傳輸至建設、環保、城管等部門。探索運用車載光散射、走航監測車等技術,檢測評定道路揚塵污染狀況。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揚塵防治檢查評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依法停工整治,限期整改達到合格。2020年起,拆遷工地灑水或噴淋措施執行率達到100%。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及時修復破損路面,運輸道路實施硬化。加強城區綠化建設,裸露場地及時綠化、硬化。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達到90%以上,縣城達到80%以上。嚴格渣土車規范化管理,渣土車應當安裝使用密閉運輸裝置,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證》。嚴格執行沖洗、限速等規定,嚴禁渣土運輸車輛帶泥上路,沿途拋灑。(市城鄉建設局、城管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環保局、水利局參與)
推進堆場、碼頭、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污染控制。加強港口粉塵綜合治理,嚴格控制堆場、碼頭、港口裝卸揚塵,以及港口轉運和道路揚塵污染;加強各類運輸車輛管理,嚴禁沿途拋灑滴漏。依法建立健全港口粉塵防治與經營許可準入掛鉤制度。從事易起塵貨種裝卸的港口應安裝粉塵在線監測設備。2020年底前,大型煤炭、礦石碼頭粉塵在線監測覆蓋率達到100%,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均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封閉儲存。依法取締無證無照和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干散貨碼頭。進一步加大混凝土攪拌站整治。(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城鄉建設局、環保局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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